“公關警察”之我見

時間:2013-01-30 14:33   來源:東方網

  據《環球人物週刊》第1期報道:2012年12月22日,國內首個警察公共關係研究中心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成立,將為我國培養專業的“公關警察”。其實,早在2010年,北京市公安局就成立了公共關係領導小組,隨之,國內近20個公安機關設立了專門的公共關係機構。公關悄然進入警界,使得我國警務多層面融入公眾、多極化滲透社會又多了一條有效路徑。

  無數歷史事實業已證明:人類文明越是進步,社會分工越是細化。專業的井然分割,使得部門自設畛域,界別之間少有相融,甚至出現“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境況;但是,文明社會又是一個“平的世界”,要求通過互往、互助、互利臻于和諧的境界。面對這一兩難的悖論,“公共關係”——堪稱人類社會和諧的“潤滑劑”——應運而生,它打破了各自為政的俗習,拆除了畫地為牢的藩籬,增強了桴鼓相應的意識,搭建了人際交往的平臺。也許公共關係有著獨特的魅力,改革開放以來它受到社會的普遍認同,儘管不盡完善,甚或存有某些負面陰影,但“公關”一詞還是堂皇地進入了當代的現實生活,甚至與“警察”也聯袂了。警界歷來是一個神秘的領域,其界別的特殊性令圈外人“遠觀其粗,難察其微”,警界與社會長期形成的“隔離帶”,多少給人帶來油然而生的隔膜感。倘若警察也講“公關”,主動將警務走出警署,告白天下,宣於民眾,那麼,社會對警察就會多一份理解,少一份神秘;多一份支援,少一份埋怨;多一份融洽,少一份對峙。

  無論是“以人為本”的現代文明理念,還是“執政為民”的現代管理模式,都昭示著一個毋庸置疑的推論:警察公關的主要對像是民眾。從理論應然的角度分析,警方的工作目標與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是高度一致的,但是,實然的現狀常使兩者尚存有差距。這當然不諱言警方有自身的不足,但並不能全然歸責于警方工作的不到位。現實的情形往往是,警方做了大量利民的工作,有些為民不知,有些被民誤解,有些尚不具備條件而暫緩為之卻又得不到群眾理解。倘若在警界推廣公關,加強警民之間的交流與溝通,該做或已做的,把利説透;不該做或暫緩做的,把理説透,自然會受到民眾的擁戴。上海市公安機關自去年9月以來,對全局361個派出所及所長開展民意測評,在某種意義上説,它也是一種警察公關的新舉措。每個派出所轄區內隨機抽取300戶家庭居民代表,共向全市109136戶家庭發放測評表,還到府訪談13635人次,一改以往的“內部評價”為“內外結合”。請居民給派出所及其所長打分,這一公關舉措,不僅大大改善了公安形象,也從一個側面彰顯了警察職能的轉型——變管制為管理,變服從為服務,變對立為對話。

  應當指出,公共關係學是一門新穎的邊緣學科,它匯有政治學、倫理學、心理學、語言學等多種學科的元素。在我國,這門學科的研究和推廣起步也是較為遲緩,很多警察在公關方面的知識相當匱乏,恰如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警察公共關係研究中心副主任張福松所説:“很多地方的公安機關甚至不知道什麼是公共關係”。由此可見,在警界提倡學點公共關係學,研究如何在警務中運用公共關係學,實屬必要。當然,根據不同的層級、不同的對象,在掌握公共關係學基礎知識的同時,培訓的內容和運用的技巧也會有不同的側重,諸如:對於基層民警,主要是培養其與社區民眾的溝通能力;對於宣傳部門的警察,主要學習如何應對媒體、處理好與媒體的關係;公安管理部門則是以提高應對危機的能力和策劃警民合作的措施為主。

  “公關警察”,讓世人觀視這一“國家衛士”多了一個側影;公關之於警察,猶如錦上添花。而警察的威權性和公信度還是源於其依法執法,那是自不待言的。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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