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成都商報昨日報道,四川儀隴縣義門小學六年級學生小雙(化名)因為偷了化學實驗室兩瓶硫酸,被要求在全校師生前檢討,進行警示教育。6月5日上午,小雙在全校師生前念完檢討書後,其母親李紅芳接過話筒,發表看法後便倒在臺上,經搶救無效身亡。
人死後,校方強調兩點,一是李紅芳有心肌梗塞病史;二是李紅芳主動提出給全校學生做警示教育。該校有兩位領導反覆強調:“是她主動提出的,因為她態度誠懇,説得聲淚俱下,我們就同意了。”有這麼兩點理由,好像李紅芳之死怪不得學校,況且有錯的是她的孩子。
學校的工作做得很細緻,比如説李紅芳的心肌梗塞病史,是校方調取她以前的病歷獲知的,不是懷疑或猜測,而是有根有據的。校方公佈了李紅芳臨終前説過的幾句話:“同學們要好好唸書,聽老師的話,遵守學校紀律,不要像我家孩子那樣。謝謝!”這幾句話印證校方強調“她態度誠懇”之説,態度為什麼誠懇,前提她是自願的,如此,邏輯上沒有一點毛病。
不得不佩服學校高明,高明的結果是與李紅芳的家人達成“人道經濟補助”協議,從而撇清自己的責任。
其實誰都能看得出來,“羞”字很傷人,傷的是面子,即我們常説的尊嚴。諸葛亮三氣周瑜,精髓就在一個“羞”字,通過傷及他的尊嚴,把自負好勝的大都督活活給氣死。人活得要有尊嚴,這一點適用於每個人,李紅芳當然也不例外,兒子的行為已經讓她很丟人,再讓她站在全校900余名師生面前配合“警示教育”(那怕是主動的),請問,此刻她的尊嚴還有幾分?
人都是有尊嚴的,但人的尊嚴卻經常得不到保護。十年動亂,最為典型,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頭戴高帽的遊街者,做人奢談尊嚴。雖然遠離那個年代,但那個年代的做法今天仍有市場。一家超市抓住了幾名小偷,超市在每人胸前挂上一塊牌子,上書“我是小偷”,拍下照片,張貼在超市入口處。這不但是違法行為,而且也是有損人的尊嚴問題。
即使違法犯罪者,同樣享有其作為人的基本尊嚴。大家可能都注意到,這些年警方每破大案,在押送嫌犯時都要給他們戴上黑色頭罩,這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尊嚴,是一種進步之舉。
人的尊嚴、國家的尊嚴、民族的尊嚴,都有賴於教育。教書育人,育人就是授人以尊嚴。有尊嚴的人,才懂得自尊、自重、自愛。讓孩子有尊嚴,首先要學會保護孩子的尊嚴。6年級的學生,終究是孩子,西方有句諺語説,孩子出錯,上帝也會原諒。教育孩子首先要尊重孩子,保護他們的尊嚴。
“人活一張臉,樹活一張皮”。李紅芳被“羞”死了,她那個在900余名師生面前作過檢討的兒子還能得到健康成長嗎?在眾人眼裏,“小偷”成了他的一個身份標簽,這個標簽與尊嚴不能劃等號。(薛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