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呵護兒童健康成長
作者:王利明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希望,民族的未來。今年“六一”前夕,習近平總書記致信祝賀中國兒童中心成立40週年,強調:“希望你們發揚光榮傳統,團結廣大兒童工作者,做兒童成長的引路人、兒童權益的守護人、兒童未來的築夢人,用心用情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呵護他們成長,法律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和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未成年人是民法典重點保護的群體之一。從規定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到明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再到規定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民法典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涵蓋方方面面,形成了一張立體的權益保護網。可以説,民法典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是其人文價值、法治精神的重要體現。
民法典為未成年人構建了“家庭監護為基礎、社會監護為補充、國家監護為兜底”的監護體系。比如,民法典規定,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又如,民法典明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這些規定,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網路時代,如何更好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和資訊安全,是一項重要課題。未成年人涉世不深,容易受到不良網路資訊的影響,對一些應用軟體不當設置的隱私條款缺乏甄別能力,容易暴露個人資訊,甚至一些敏感資訊。一旦此類資訊被非法利用,很容易對未成年人造成傷害,甚至對其未來發展産生不利影響。民法典在“人格權”一編中,專設“隱私權和個人資訊保護”一章,為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全體公民享有隱私權和資訊安全提供了堅實保障,對於保護未成年人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充分發揮民法典呵護孩子健康成長的作用,了解民法典、學習民法典是第一步。對家長和孩子而言,學習掌握民法典,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從發生在身邊的真實案例入手,以案説法、以案釋法。比如,《漫畫民法典第一課》一書,選取和孩子們學習、生活息息相關的場景,用一個個貼近未成年人思維習慣的問題,描述一個個有趣的故事和生動的畫面,激發孩子們的閱讀興趣,幫助他們認識民法典、了解民法典。創新普法方式,拓寬普法渠道,將推動學法知法用法成為社會新風尚。
實施好民法典,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裏。面向未來,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將其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引導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範。當越來越多人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就一定能依法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更好保障全體人民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