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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産黨內最早使用"黨的生活"概念的是誰

2017年03月31日 11:07:36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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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年黨的八大突出強調黨內鬥爭應當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團結同志”的原則,對黨內政治生活作了進一步規範。1957年毛澤東同志提出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目標是“想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但在指導思想發生“左”傾錯誤的情況下,黨內政治生活出現不正常現象,最終導致發生“文革”的嚴重後果,多年探索形成的黨內政治生活規範遭到嚴重破壞。

  首次在黨內文件中提出“黨內政治生活”這一概念的是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1980年2月,為解決“文革”期間黨紀國法遭到踐踏,導致黨的紀律渙散,黨的組織癱瘓,山頭主義、派性主義、造反主義盛行,黨內生活極端不正常的問題,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提出“黨內政治生活”概念,從確定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堅持黨性、根絕派性,要講真話、言行一致,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選舉要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同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作鬥爭,正確對待犯錯誤的同志,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不準搞特權,努力學習、做到又紅又專等12個方面,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這是黨的歷史上的第一次,也是規範黨內政治生活治黨管黨的一個創舉。

  這一《準則》既對當時黨記憶體在的突出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又對黨在長期實踐中的寶貴經驗進行了系統總結,對黨實現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的撥亂反正和全黨工作中心的轉移,促進黨內團結、保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化、規範化確立了基本規範。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這一《準則》主要是針對當時的歷史條件和主要矛盾,目的是肅清林彪、“四人幫”的影響和流毒,著力解決由於“文革”而引起的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問題。

  1983年10月十二屆二中全會決定開始為期三年半的整黨運動,在全黨開展以統一思想、整頓作風、加強紀律、純潔組織為基本任務的全面整黨,全黨在思想、作風、紀律、組織四個方面都有了進步,黨內政治生態有了很大改進。

  ■十八屆六中全會提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這一概念,是新形勢下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創新實踐

  新時期以來,在《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的指導下,黨內規章不斷創新,中央出臺很多文件探索推進黨內制度體系建設,促進黨內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但在新的形勢下,黨面臨著執政、改革開放、市場經濟、外部環境“四大考驗”,面臨著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脫離群眾、消極腐敗“四大危險”,黨記憶體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尤其是在一些領導幹部身上貪污腐敗、脫離群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嚴重,必須下大氣力解決。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直面問題,改革創新,逐漸將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作為從嚴治黨的重要突破口,先後制定或修訂黨內法規60多部,“條例”以上的就多達11部,嚴格規範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黨員組織生活會,“黨內政治生活”成為黨員領導幹部、全體黨員和黨組織的必修課。

  習近平同志多次談到黨內政治生活問題,例如,2012年11月16日他就發表了署名文章《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明確指出“要嚴格執行黨章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各項規定”。2014年10月8日,他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提出“黨內政治生活是黨組織教育管理黨員和黨員進行黨性鍛鍊的主要平臺,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明確提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並將其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

  2016年10月,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從12個方面、160多條新規定新舉措著手,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同時,配套出臺《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健全黨內問責機制、巡視制度,完善黨內監督體系,紮緊制度的籠子,將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結合起來,“黨內政治生活”的概念和內涵得到進一步強化,從而把規範黨內政治生活提高到一個新高度。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不斷凈化黨內政治生態,全面推動黨的建設,是新形勢下從嚴治黨的關鍵所在,是關係到黨興旺發達的大課題。只要堅守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黨一定能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推進各項戰略任務,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本文為中共北京市委黨史研究室課題組成果)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