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源公司在雲陽縣江口鎮鋪設的高壓管道直接從橋梁和城區穿過。本報記者 田文生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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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於三峽庫區的重慶市雲陽縣,一家經營民用天然氣的公司並未取得法定要件,卻大肆發展近兩年,擁有近萬用戶。日前的一起官司引爆了公司從誕生到經營的重重亂象。
該公司是如何突破近乎嚴苛的特種許可政策的?在這個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項目上,多次接到舉報的政府為何失語?日前,中國青年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10月8日,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上訴案件,庭審甫一結束,法庭外出現戲劇性的罕見一幕:作為原審被告的某公司多名股東聯合“倒戈”,為法庭上的對手、原審原告鳴不平,他們大曝內幕,聲稱自己的公司其實是非法公司。
這起上訴案件中,原審原告賀地春要求重慶市眾源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源公司”)確認自己的股東資格,此前,雲陽縣人民法院一審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我們公司從誕生第一天就在作假!運作極不規範,完全是個怪胎!”這些股東進而表示,將用最極端的方式,讓這個“怪胎公司”的真相大白于天下,並捍衛自己和用戶的權利。
他們的依據很簡單,卻直抵要害:2008年12月17日,眾源公司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近兩年來,已經在雲陽縣江口、南溪等鄉鎮發展了近萬戶用戶,眼下仍在緊鑼密鼓地擴張。可是,該公司卻一直沒有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
“眾所週知,天然氣行業很特殊,有嚴格的準入限制,必須取得行業特種許可。法律和規章對此也有明文規定:經營民用天然氣,必須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這是必不可少的準入門檻,沒有取得這個許可證,本質上就是非法經營。”他們説,“這跟沒有取得結婚證就不能生孩子是一個道理。”
此外,他們説,重慶眾源公司的《營業執照》上標明的經營範圍為:燃氣器具、五金交電、建材(除油漆)、燈飾銷售,水力發電,並無天然氣經營。而事實上,這家公司是以發展民用天然氣銷售及經營管理的專業化公司,明顯屬於超範圍經營。
股東晏清、李昌純還稱,公司至今僅開過一次股東大會,沒有一份經全體股東認可的章程,也沒有形成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決議。自封為董事長的劉明玉忽視股東利益,肆意揮霍公司財物,公司賬務長期體外迴圈。
在位於三峽庫區的雲陽縣,這一消息引發很多用戶的不安:這個沒有取得特種許可的公司有沒有安全隱患?他們是如何突破政府監管的?政府為何對他們近兩年來大張旗鼓的“非法經營”失語?此前向官方的情況反映為何無一例外的石沉大海?這個在股東看來“亂成一團糟”的公司會不會最終留下一個爛攤子?誰該對這些股東口中的“亂象”負責?誰能為最終的結果買單?
日前,中國青年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試圖從源頭開始還原這個被股東界定為“集合了幾乎所有公司亂象”的公司的真相。
借殼運作,政府協議成一紙空文
本世紀初,我國城市燃氣行業開始引入市場機制,大量民營和外資企業通過控股、收購、參股等多種方式進入城市燃氣行業,打破了國營公司壟斷格局。
眾源公司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醞釀而生的。然而,眾源公司股東晏清、李昌純坦承,該公司從發起到成立,幾乎每一步都充滿“原罪”。
李昌純和劉明玉是雲陽老鄉,都有過當兵經歷,退伍後都在石油系統工作,一度過從甚密。
2002年,兩人從石油公司“買斷工齡”下海後,與另一名老鄉晏清一道,到四川省渠縣幫別人組建天然氣公司。作為這個公司的“頂梁柱”,通過日常積累的經驗,他們逐漸熟稔此類公司的運作之道。
“天然氣是暴利行業,我們何不自己也來搞個公司,經營天然氣?”李昌純、劉明玉、晏清等人想到了一起。
他們四處考察,卻沒有找到合適的區域實現自己的致富夢想。直到他們不經意地回到老家,發現這裡已煥然一新,記憶中的貧困一去不返,變得格外熱鬧、集中,故鄉的蛻變、領導的支援、發展的前景、無人染指天然氣項目的現實,讓他們很快決定,就在這裡搞自己的天然氣公司。
但是,躊躇滿志的他們遭遇到最棘手的難題:天然氣屬特種行業,國家有很嚴格的準入門檻,必須要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才能經營。
於是,2007年3月,劉明玉找到他的老戰友——重慶科銳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銳公司”)董事長向貴權,該公司註冊資金2000萬元,擁有天然氣開發及技術諮詢服務的資質。
經過協商,雙方很快敲定,在雲陽縣組建天然氣公司。根據各自的特長和“資源”,他們做了粗略的分工:晏清、李昌純負責“跑立項”,劉明玉負責跑“燃氣指標”,科銳公司出面與雲陽縣政府洽談……
一個公司的運作就此開始。
雲陽位於重慶市東北部的三峽庫區腹地,地處四川盆地東部丘陵向山地過渡地帶,境內山巒疊嶂,溝壑縱橫,長江橫貫而過,“一江四河六大塊,七山一水二分田”,住在鄉鎮的人們祖祖輩輩用柴火和煤炭做飯,像城裏人一樣使用天然氣是他們期待已久的夢想,也是他們生活方式提升的重要表徵。這個呼應了民心的項目成為當地政府的招商項目。
一時間,佔據天時地利人和的這一項目進展得異常順利。
2008年9月,雲陽縣政府與科銳公司簽訂協議:由科銳公司取得雲陽縣南溪、江口、高陽三鎮天然氣經營權後,投資2400萬元(註冊資金300萬元),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般被簡稱為“一人公司”或“獨股公司”,基本特徵是只有惟一一名股東,該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
此類公司,狹義上指股東只有一個,全部股份由其擁有;廣義上,還包括另一種情形:公司的真實股東只有一人,其餘股東僅是為了真實股東一人的利益而持有公司股份的“名義股東”,這種名義股東並不享有真正意義上的股權,也不承擔真正意義上的股東義務。
隨後,根據與縣政府簽訂的協議,以科銳公司全額出資的名義,組建獨資子公司——重慶眾源天然氣公司。
根據協議,眾源公司本應是“一人公司”,科銳公司是惟一的股東。但是,科銳公司僅僅是形式上的出資人,並未真正出資,真正的出資人是劉明玉、李昌純、晏清,三人和科銳公司約定了各自的股權,都有自己的話語權。與政府協議約定組建的“一人公司”實質上是不折不扣的多股東股份公司,協議淪為一紙空文。
科銳公司由此成為本項目的“殼”,劉明玉等人頂著這個“空殼”,開始了一系列騰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