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預演算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
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審議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該稿擬刪去一審稿中“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的表述,恢復現行預演算法“關於地方政府不得自行發放政府債券”的規定。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國家統計局原副局長賀鏗26日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獨家專訪時表示,地方 政 府 債 務 風 險 較 去 年 “ 更 不 樂觀”,因此地方在穩增長的同時,應將防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我國現行《預演算法》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據新華社報道,2011年12月提交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的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在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基礎上,曾提出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但賀鏗向記者確認,該表述此次審議時已被刪除。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即強調,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和風險防範。按照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逐步化解的原則,繼續妥善處理存量債務。進一步清理規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堅決禁止各級政府以各種形式違規擔保、承諾。同時,把短期應對措施和長期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嚴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債務,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分類納入預算管理。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虎在作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時對此解釋稱,考慮到近些年我國地方政府債務急劇上升達10萬多億元,帶來的問題和潛在的風險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去年年中,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約10.7萬億元。審計署副審計長侯凱表示,此次審計的範圍主要是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侯凱承認:“相關猜測非常多,有説4萬億的,有説10萬億的,有説14萬億的,有説幾十萬億的,口徑都不一樣。”
“全國人大財經委幾乎一致認為,將舉債自主權下放給地方是不合適的。”賀鏗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2008年“四萬億”經濟刺激計劃以來,地方政府大幅舉債大幹快上項目,只是個別、暫時的現象,法律修訂不可能針對個別、暫時的現象。賀鏗進一步分析道,允許地方自主發債會加劇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因為“它們現在誰都不敢拍胸脯,保證一定能按期還債”。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副所長向松祚則對此分析道,不讓地方政府自主舉債,主要是擔心地方政府財政自主權太大,如果出現鉅額赤字或債務危機,中央政府可能會被迫“買單”,但“這個擔心可以通過審慎管理和逐步放開債務額度、建立地方政府債務指導框架來解決”。
對於現有的地方政府債務,賀鏗透露,從去年起,一些地方連還息都出現困難。今年以來,隨著財政收入增速大幅放緩,企業利潤下降、經營困難,2009年過多依賴借貸、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的地方財政更為窘迫,形勢比去年“更不樂觀”,但“地方哭窮的聲音比面臨的實際困難大”。
賀鏗認為,今後幾年地方政府債務的償債高峰過於集中,債務展期是當前比較有效的辦法,但更治本的方法,是在穩增長的同時,將防風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避免過度刺激經濟而積聚新的債務風險。
去年10月,財政部發佈《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並明確,經國務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在“封堵”與“疏導”之間,一些經濟學家則建議放開地方自主發債並實現“陽光融資”。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26日提出,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將表述退回現行法律,沒有體現立法應規範與服務現實的實質要求,地方債“開前門”登堂入室陽光融資勢在必行,“這樣才有利於消解天文數字隱性債的發生機制並有效防範風險”。
“此舉大有可以商討之餘地。”向松祚表示,“從鼓勵多層次債券市場發展角度看,也應該逐步適度鼓勵地方政府自主發債。可以讓信用評級機構和市場投資者參與政府財政預算的監督,從而大幅度提高政府財政收支透明度。”
除涉及地方政府自主發債內容外,當天提交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審議的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還進一步規範了我國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強調財政轉移支付應當規範、公平、公開,以一般性轉移支付為主體,以均衡地區間基本財力為主要目標。此外,二審稿明確,鄉鎮一級政府也要設立預算,刪除了現行法律“不具備設立預算條件的鄉、民族鄉、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可以暫不設立預算”的規定。(記者 梁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