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強制標準發佈 標明"食品用"塑膠袋才能裝食物

時間:2008-05-08 08:33   來源:北京娛樂信報
  塑膠袋也將專袋專用。從今年6月1日起,與食品接觸的塑膠袋還必須標有“食品用”。昨日,國家標準委正式對外發佈了3項塑膠購物袋國家標準,並從6月1日起正式實行。

    現狀

    有的塑膠袋常常掉色


    昨日,記者走訪了眾多超市後發現,商家在為顧客包裝商品時,雖然會將食品和日用品等分開包裝,但是卻鮮有根據商品性質區別使用塑膠袋的情況,多數則是根據商品多少提供大小不一的塑膠袋。此外,塑膠袋上也鮮有警示語,有的塑膠袋上標的店家的LOGO還經常掉色。

    新規1

    塑膠袋上應加環保用語


    記者在國家質檢總局的網站上看到,昨日公佈了三項標準,其中《塑膠購物袋的環保、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為強制性國家標準,這意味著它的規定所有的商家必須強制遵守。

    根據該《要求》,6月1日起,塑膠購物袋的最小厚度應不小于0.025毫米;塑膠購物袋應有環保聲明,如“為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請多次使用”等內容;塑膠購物袋還應有警告語和安全性説明,如“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險,請遠離嬰幼兒”等,直接接觸食品塑膠購物袋應標有“食品用”字樣。

    新規2

    塑膠袋標識應不易褪色


    此外,《塑膠購物袋的環保、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還規定,塑膠購物袋的標識要用醒目的顏色,應不易褪色或脫落;可以採用印刷或噴塗等方法,但應不損害塑膠購物袋的性能;每個塑膠購物袋一般為一個標識,如有必要,可予增加;塑膠購物袋還應明確標識生産廠家名稱等資訊。

    對於這一規定,退休的王阿姨非常支援,她表示,買東西時再不用擔心商品間交叉污染了。“過去我有時買東西回家,發現衣服染上了紅色,原來是塑膠袋掉色,這個辦法實施後,這個問題也就解決了。”劉阿姨對記者説。(仇兆燕)
編輯: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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