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等行業打奧運旗號推霸王條款

時間:2008-05-08 13:11   來源:新華網
  隨著北京奧運會的日益臨近,國內各行各業迎奧運的氣氛越來越濃。然而,記者近日在國內一些城市的商場、超市、酒店卻看到,在迎奧運的條幅下,張貼著“本店對迎奧運有獎銷售活動商品售出概不退換”“本店迎奧運酬賓活動謝絕自帶酒水”等告示,與我國承諾舉辦一屆文明奧運會的氣氛不相稱。

    類似的情況還出現在電信、電視、旅遊、住宿、鐵路、金融保險、銀行、交通等行業。如一些電信企業打著迎奧運的旗號為用戶強行載入“奧運短信”收費、迎奧運酬賓活動“最低消費”、打折機票“不得轉簽”、強制轉換“數字電視”等,這些做法均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構成了“霸王條款”。

    近年來,為了保護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利益,國家有關部門相繼開展了許多“霸王條款”的專項查處行動,“霸王條款”得到了一定治理。然而,隨著北京奧運會的臨近,一些行業和企業卻借迎奧運會之機,通過花樣翻新,繼續強推一些“霸王條款”。

    一些行業和企業借北京奧運會的東風開展正常促銷活動可以理解,但不能借奧運會之名埋“霸王條款”的單。“霸王條款”不僅違反了我國的有關法規,也有悖于國際商貿規則。借迎奧運會之機強推“霸王條款”,受損害的不僅僅是國內廣大消費者,也包括來中國參加和觀看奧運會的外國消費者,也臟了北京奧運會的“臉”。

    奧運會是商機,更是展示我國各界經營服務文明的大舞臺。奧運會考驗的不僅僅是我國的體育競技水準,也考驗著我國全方位文明經營服務的能力。我國已向國際社會承諾,要舉辦一屆高水準的奧運會,舉辦一屆文明的奧運會。這就要求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將我國文明經營服務的能力展示給全世界。

    而要達到這一目標,就行業而言,需加強自律,樹立“以消費者為本”的經營服務理念,強化服務理念,提升服務水準,恪守誠信規範經營,營造和諧消費環境,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放心消費。同時,對於打著迎奧運的名義推行“霸王條款”的商家和企業,各地有關部門要嚴厲查處。(丁銘)
編輯: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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