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驚現龐氏騙局:兩千投資者3.6億陷灰私募陷阱

2013-03-19 13:38     來源:上海證券報     編輯:范樂

  如此漏洞百齣的公司竟然能輕易騙取客戶的鉅額資金,監管的缺失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深圳市南山區股權投資基金PE/VC集聚園服務中心副主任謝炳武向記者表示,園區對於入駐企業並沒有監管權,提供的服務只是出租場地

  一年前,當深圳投資者廖萬斌購買完上百萬元的私募基金産品時,自以為找到了一條回報豐厚的投資之道。但沒有想到的是,他遇到了一起“深圳版”龐氏騙局,等待他的是血本無歸的結局。

  近日,深圳一起罕見的私募基金詐騙案被警方破獲,全國2000多名投資者高達3.6億元的資金集體被騙的經歷也隨之曝光。除了鉅額資金外,與以往普通的私募詐騙案不同的是,這傢俬募基金坐落于打造深圳私募中心的私募産業集聚園區,合法註冊並經過層層審批,因而輕易取得了不少投資者的信任。而這起巨大騙局的背後,則暴露出監管與法律的缺失。

  投資者百萬錢款打水漂

  這起詐騙案中,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金額都比較高,最少六七十萬元,有的甚至高達五六百萬。其中甚至還有一些老年人

  去年年初,廖萬斌經人介紹,了解到一種受益遠高於銀行理財的投資産品——“私募基金”,隨後他與妻子、朋友等共同湊錢,購買了朋友介紹的一家名為“深圳金博億股權投資資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金博億”)的投資基金,總額高達112萬元。

  根據廖萬斌與金博億簽訂的協議書內容顯示,金博億的這款産品封閉期為6個月,封閉期內每月按照投資金額的6%作為回報,封閉期滿後金博億將返還全部本金。

  在購買後的6個月內,廖萬斌的確在每個月都按時收到金博億打入賬戶的6%收益,這也讓廖萬斌感覺自己總算找到了除炒股、買基金之外的另一種更好的投資渠道。但好景不長,在封閉期結束後,廖萬斌發現金博億並沒有將他原來的上百萬本金歸還。當他向金博億追討時,金博億工作人員也以各種藉口來一拖再拖,隨後該公司更是人去樓空。

  廖萬斌只是眾多受害者中的一員。記者從深圳警方了解到,去年下半年以來,已經有眾多受害者進行報案,金額也都有數百萬之巨。而且投資者並非僅在深圳,涉及全國15個省市,涉案金額高達3.6億元,部分受害者選擇了起訴。去年下半年深圳南山法院接到了眾多委託理財合同糾紛的訴訟。對於這起重大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南山警方成立了專案組,在本月最終破獲。

  據介紹,這起詐騙案中,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金額都比較高,最少六七十萬元,有的甚至高達五六百萬。其中甚至還有一些老年人,將自己的養老金全都取出拿來投資,結果全部打了水漂。

  畫餅充饑矇騙投資者

  對於眾多投資者的詢問,金博億聲稱于勇洪是私募高手,是“中國的巴菲特”。在項目運作上,金博億表示,該公司不同於其他PE公司,金博億是通過先申請投資項目私募融資基金方式,然後申請股權投資基金公司,私募委託投資資金已經有了固定的投資項目和項目回報測算的基礎上定量募集資金

  記者向深圳南山警方了解到,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于勇洪早年在黑龍江省與人合夥開煤礦,因經營不善,煤礦虧損嚴重而南下來到廣東。2011年初,于勇洪打算在廣州開基金公司“創業”,後來來到深圳與幾名從事過基金行業的代理人合夥註冊成立了金博億公司,于勇洪的“龐氏騙局”開始上演。

  儘管案件已經告破,但至今金博億公司的網站以及在網上大肆宣傳的網頁都還沒有關閉。記者打開後發現,金博億宣稱是經深圳發改委及深圳金融辦授權設立的專業金融投資機構,“股權投資——股權管理——股權經營”和“資産經營與資本經營相結合”的獨特運作模式,即資本投入獲得股權、股權管理提升企業價值、股權轉讓或股權經營分紅獲得收益,從而實現基金投資者的保值增值。對於眾多投資者的詢問,金博億聲稱于勇洪是私募高手,是“中國的巴菲特”。

  而在項目運作上,金博億表示,于勇洪在瀋陽有金昊集團旗下礦山項目、影視製作項目以及大清王朝神樹龍脈旅遊勝地項目。這些項目均需要投資資金,通過申請項目融資,在深圳申請成立金博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博億表示,該公司不同於其他PE公司,金博億是通過先申請投資項目私募融資基金方式,然後申請股權投資基金公司,私募委託投資資金已經有了固定的投資項目和項目回報測算的基礎上定量募集資金。而且投資項目隸屬於同一個企業法人于勇洪,投資則以獨立公司的方式進行股權投資募集,因而其投資的項目回報可以保障。金博億同時表示,將在未來幾年內逐步引入專業的私募股權投資的專業操盤手,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逐步走向陽光私募領域。

  根據金博億的産品介紹,其基金産品分為3個月、6個月或1年,收益至少在6%以上。但這一切僅僅只是畫餅。最初金博億的確向投資者支付了高額的回報,最高時一度達到8%。但這種局面並沒有維持多久。

  一位投資人張女士介紹,自己購買了金博億的“示羊牧業”股權,她與其他投資者的400多萬元資金被于勇洪以自己名義入股示羊牧業,金博億工作人員承諾,三四個月後公司上市就可以翻倍價格賣掉股權。但張女士在報案中稱,示羊牧業上市半年多後,他們分文未得。張女士還稱,對於他們的質疑,公司表示示羊牧業又將在法國上市,上市後就可以回購投資購買的股權。

  張女士並不知道,金博億的資金鏈自2011年9月就出現斷裂,公司創始骨幹紛紛潛逃。此後金博億開始以項目轉股權的方式,繼續忽悠投資者以吸收大量資金,騙來的錢去墊付前幾批投資者的回報,但當項目到期後,本應償還的本金卻一再拖延不還。

  挖來銀行經理向客戶推銷

  金博億在成立之初就有意識地招聘了眾多銀行的客戶經理,而他們在銀行供職時手中的客戶名單,自然成為金博億瞄準的“獵物”。此外,在産品銷售中,金博億還善用傳銷模式。一大主力銷售便是有著傳銷或直銷經驗的銷售員

  金博億之所以在短時間內能聯絡和吸引到大批高收入客戶,是因為借助了銀行的渠道。記者了解到,金博億在成立之初就有意識地招聘了眾多銀行的客戶經理,而他們在銀行供職時手中的客戶名單,自然成為金博億瞄準的“獵物”。例如金博億的一名骨幹代理人沈某,之前曾在某銀行深圳分行擔任客戶經理,辭職進入金博億後利用在銀行工作期間的客戶資源,聯絡這些客戶向他們推銷金博億基金産品,而眾多客戶對此並不是很了解,甚至有客戶還不知道他已離職,誤以為是另一種銀行理財産品輕易購買。短短時間內,沈某騙得客戶總共購買了800多萬元的基金産品。

  金博億在産品銷售中使用傳銷的方式,通過發展下線尋找各種代理人。而銷售中的另一大主力是有著傳銷或直銷經驗的銷售員,利用其善於鼓動和推銷的工作經驗,大肆進行兜售。記者向深圳南山警方了解到,其中一名骨幹曾在某知名直銷公司工作,銷售了800萬元基金産品。對於業務員金博億也給出了極具誘惑力的獎勵,代理人每推薦一人就有10%的提成。

  一位曾接觸過金博億的人士向記者回憶,在金博億公司他看到成堆的基金産品説明書,印製得如同一本售樓書,而且在其中直接寫明産品的具體收益率。而且金博億不時會雇傭派發員,在大街上或者到寫字樓內派發宣傳材料,這都嚴重違反了當前對投資産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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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助“私募産業園”堂而皇之募資

  部分投資者表示,金博億向他們介紹時,不像其他騙子公司不敢透露公司詳情,而是主動邀請他們到公司參觀了解,而客戶到來後看到金博億就位於政府建立的深圳私募産業集聚園,而且具有一定的規模,原來的疑慮也就打消了

  如此漏洞百齣的公司竟然能輕易騙取客戶的鉅額資金,監管的缺失也是重要原因之一。部分投資者表示,金博億向他們介紹時,不像其他騙子公司不敢透露公司詳情,而是主動邀請他們到公司參觀了解,而客戶到來後看到金博億就位於政府建立的深圳私募産業集聚園,而且具有一定的規模,原來的疑慮也被打消。

  金博億的註冊地位於深圳南山科技園的金融服務技術創新基地內。記者近日來到該公司,大門禁閉人去樓空,而在門上還貼有投資者起訴的法院傳票。記者發現,金博億屬於該基地內的“深圳市南山區股權投資基金PE/VC集聚園”,目前園區已經有24傢俬募公司進駐,其中金博億所在的4樓就有10家同樣性質的“投資管理公司”。記者向周邊幾傢俬募公司了解金博億的情況,均十分謹慎,表示毫不知情。而集聚園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金博億是2011年進駐的,註冊資金500萬,還算是有一定實力的企業,直到今年2月份才拖欠租金未交,而春節後公司就沒有人來上班了,催收租金也一直聯繫不上,直到公安部門公佈案情他們才知道這是家騙子公司。

  深圳市南山區股權投資基金PE/VC集聚園服務中心副主任謝炳武向記者介紹,作為深圳首個私募基金園區,集聚園于2007年動工建設,並在2010年正式掛牌,是南山金融基地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定位,經過一段時間的培育,未來以股權投資基金集聚園為載體,充分形成産業聚集效應,對深圳市的科技創新形成依託的物理平臺,打造成為國內領先的股權投資基金集聚園區。

  謝炳武表示,園區對於入駐企業並沒有監管權,提供的服務只是出租場地。他介紹説,私募公司入駐需要經過深圳市金融辦以及高新辦的層層審批,深圳市金融辦還出臺政策,對入駐企業給予優惠政策加以扶持,此外深圳南山區政府也在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中撥出專門款項給予配套資金扶持,引導和幫助股權投資基金在此發展。而且金博億屬於合法註冊,有正式的工商資料,對於後續經營中出現的問題他們也無能為力。但他向記者坦言,在出現這一案件後,園區已經向各傢俬募公司發出通知,要求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投資須謹慎等。

  謝炳武向記者透露,以前也發生過私募公司由於經營虧損,導致投資者到府追討的現象,但並沒有發生立案調查的事件。據了解,目前除24傢俬募公司外,包括金融外包、金融服務等公司在內金融基地內還有八九十家金融公司,而在這一事件發生後,對金融基地未來的招商也産生了一定的衝擊。

  一些民間私募遊走在法律灰色地帶

  業內人士提醒,目前國內只有資産管理規模到一定數額,而且管理制度和風控措施規範的私募公司才會有資格發行信託産品,除了這些陽光私募之外的都是“灰私募”

  “目前從事一級市場的股權私募良莠不齊,沒有經驗的投資者很難辨別其真偽。”私募排排網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曉武分析,當前私募業發展迅猛,但除了陽光私募外,很多民間私募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因而投資者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儘管有一些私募確實讓投資者得到了較高的收益,但他們與客戶簽訂的協議並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因而風險相當大,一旦出現資金鏈斷裂等問題,投資者根本無從追訴。即使私募公司承諾了高收益,但如果項目無法達到預期,投資者的損失也無法得到彌補。更何況民間還有相當多的私募公司,以虛假的項目“空手套白狼”,騙取投資者的資金。

  業內人士提醒,目前國內只有資産管理規模到一定數額,而且管理制度和風控措施規範的私募公司才會有資格發行信託産品,除了這些陽光私募之外的都是“灰私募”。由於資産規模不夠或經營理念的問題,數量龐大的灰私募並沒有發行信託産品,只選擇專戶理財,其資金募集對象一般是熟人圈,投資細節沒有公開披露,外界也無法對其進行客觀中立的評價,無法得到明確的監管,因而其違約成本比陽光私募低很多。

  業內人士表示,這些私募宣稱的高回報是建立在投資項目的真實性上的,而這也恰恰是普通投資者的薄弱點。而且此類股權投資大多是長達數年的長期投資,更進一步增加了投資風險。即使投資者想要對私募基金公司進行調查,也僅能查到該公司的註冊資訊,而涉及核心的投資項目、資金運作等很難通過公開渠道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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