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前買産品,節後才計息,時間差侵蝕市民理財收益,業內人士稱已成行業慣例
元旦假期結束,一切回歸正軌。不少市民節前趕末班車,買了銀行短期理財産品賺零花錢。但有市民驚訝地發現,節前幾天買的産品,假日幾天竟然只能按活期計息,真正的起息期到了2013年。有市民甚至調侃稱,各家衛視轟轟烈烈的跨年晚會被銀行複製,無形中攤高了市民的理財成本。
募集期13天 市民稱不如買貨基
“你説雞賊不?明明是2012年12月底買的理財産品,竟然要2013年才開始起息,近10天的時間只有活期收益,早知道買貨基還強些。”假期結束,從老家趕回長沙的賀女士登錄網銀發現,自己在2012年12月21日購買的一款短期理財産品還沒起息,真正的計息日要從2013年1月4日算起。
登錄該銀行網銀,記者發現賀女士購買的這款産品的理財期限為94天,非保本,浮動收益,年化收益率3.3%,5萬元起購,認購期為2012年12月21日10時到2013年1月3日17時。“這跨年可跨得夠久的,十幾天時間只有活期收益,資金相當於在休眠,都怪自己沒看清楚産品説明。”賀女士有些後悔,但合同已簽,錢也轉了,只能如此。
事實上,賀女士的經歷並非個案。記者發現,該銀行近期在銷的理財産品募集期大多從2012年12月到2013年1月初,20多款産品均是如此。而其他銀行的官網上,也有不少這種情況,募集期在2012年12月底,橫跨元旦,到2013年1月初結束募集。最長的募集期長達十幾天,最短的也有五六天。
業內通行 實際收益或“被打折”
有意思的是,元旦一過,理財産品的募集期大多都縮短了。銀率網上顯示,湖南元旦後各銀行在銷的理財産品募集期多為4-8天,而元旦前開始發售的産品募集期則從5-16天不等。換言之,歲末,理財産品“跨年”已經成為業內通行做法。至於假日期間的資金收益,多款産品均有説明:僅按活期計算。
銀行業人士稱,這是行業為了應對12月31日這個一年中最重要的考核時點,大家都心知肚明。
“本來收益就説不上高,還玩這麼一齣,佔用資金,無形中就讓預設的年化收益率打了折扣。”常買銀行理財産品的市民徐先生表示,許多人光惦記收益率和保本了,而過節期間,大家心情愉快,沒心思考慮募集期,無形中挨了“溫柔一刀”。以賀女士購買的94天期産品為例,若假定到期當天資金到賬,實際的資金佔用期為94+13=107天,但卻只能按94天計算收益,無形中被打了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