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要求財險公司定期清理未決賠案

2013-05-15 10:00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編輯:王偉

  日前,中國保監會公佈了《中國保監會關於定期開展清理財産保險積壓未決賠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保監局、各財産保險公司定期開展清理財産保險積壓未決賠案工作。

  《通知》要求,各公司要按照保監會要求,每年組織一次積壓未決賠案清理工作。各保監局要在匯總分析有關數據基礎上,加大對侵害保險消費者權益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未決賠案的清理範圍為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24時之前出險,並報案、且在該時點仍處於未決狀態的未決賠案。清理險種為財産保險公司經營的所有險種。清理重點是涉及個人消費者較多的機動車輛保險(商業車險、交強險)、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農業保險等險種。

  在清理步驟和方法上,《通知》指出,各公司要定期摸底,每年初要對清理範圍內的所有未決賠案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查明積壓原因,分類建立明細臺賬,做到心中有數,並於每年3月20日前向保監會消保局報送本公司摸底匯總表和數據清單。2013年度摸底匯總表和數據清單的報送時間為2013年6月3日。各公司要認真分析積壓未決賠案的積壓原因,分清責任,研究措施,有針對性地持續組織開展清理工作,著力解決拖賠、無理拒賠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

  《通知》同時要求,各保監局要積極督促轄內各公司組織清理積壓未決賠案,定期通報各公司清理積壓未決賠案工作進展情況,並根據公司摸底和清理情況,結合信訪投訴和日常監管線索,每年適時抽查部分重點區域、重點公司的積壓未決賠案,集中查處侵害保險消費者權益的拖賠、無理拒賠等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強調,各公司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健全工作制度,強化監督考核,完善資訊系統,確保數據品質;各保監局要加強督促檢查,提高監管效率。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