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晶光電泥潭掙扎 大股東套現3億茍且

2013-05-13 13:28     來源:證券時報網     編輯:林天泉

  業績變臉荀建華承諾食言送股縮水七成,借大宗套現3億茍且

  荀建華一方面以行業和公司陷於困境為由變更補償協議,使利潤補償大幅縮水,另一方面又通過陳海龍之手減持落袋近3億

  對於光伏行業來説,2012年無疑是寒冬,而進入2013年後寒意似乎並未消退。

  今年3月20日,光伏巨頭無錫尚德被法院宣佈破産重整,引發市場廣泛關注。

  而在緊鄰無錫的常州,另一家光伏企業億晶光電,則以另外一種方式錶明,光伏行業依舊在泥潭中掙扎。

  4月27日,在發佈2012年巨虧6.89億業績的同時,億晶光電還發佈變更借殼上市時承諾利潤補償協議的相關公告,原本需要送出約1.5億股的承諾人荀建華及其一致行動人,準備只送出2619.71萬股。

  同時公司稱,按照原承諾協議會導致大股東荀建華喪失控制權且會挫傷管理層的積極性,而按照變更後的補償協議有利於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但是,這種説法遭到億晶光電一部分中小投資者的激烈反對,他們表示,將在5月17日舉行的股東大會上聯手否決變更承諾協議的相關提案。

  大股東食言

  4月27日,億晶光電發佈了一份糟糕的業績報告,2012年實現營業收入19.63億元,比2011年下降51.77%,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6.89億元,同比下降達998.16%。

  更大的問題還在後面。和其他大幅虧損的光伏企業不同的是,億晶光電的大股東荀建華及其一致行動人還有一份利潤補償承諾協議要履行。

  在億晶光電資産重組借殼海通集團上市時,荀建華等人承諾,置入資産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預測凈利潤分別為3.04億元、3.49億元和3.67億元,而億晶光電2012年度凈利潤實現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僅為-6.89億元,未能達到盈利預測水準,累計實現利潤數與預測利潤數差額為8.8億元。由於利潤承諾協議是以股份補償的,8.8億元相當於目前億晶光電約1.5億股股份,約佔荀建華等承諾人目前所持2.24億股的七成。

  按理説,作為上市公司的重要股東,既然承諾了就要忠實地履行,但是荀建華等人沒有這樣做,而是先以協議中提到的“事前無法獲知且事後無法控制”等理由推翻原來的承諾補償協議,然後提出一份利潤補償規模大幅縮水的新協議。

  對於更改協議原因,承諾人稱,利潤補償協議訂立後,美國、歐盟先後啟動了對中國光伏産品的雙反調查,“該舉措與美國、歐盟此前一直堅持的鼓勵新能源發展戰略導向背道而馳且具有突然性,無法預計和控制”。

  對此,著名維權律師臧小麗向理財週報記者表示:“這種説法很牽強。無論是按照誠信原則,還是合同,你做出的承諾都應該信守。”她進一步指出,億晶光電目前的業績變臉是市場和公司兩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不屬於“事前無法獲知且事後無法控制”的風險。承諾人做出承諾的時候應該充分地考慮市場和行業的風險,充分地考慮自己的盈利情況,一旦做出承諾就要切實履行。

  “協議裏雖然有‘除事前無法獲知且事後無法控制’這個前提條件,但是並沒有説具體包括的情形。現在發生的情形——歐美雙反不屬於你説的情形,因為合同裏沒有明確的約定。你怎麼去證明現在發生的情形就屬於你説的例外情形?”

  而另外一個不履行承諾的理由是,公司目前資金壓力巨大,貸款時銀行要求荀建華以其所持有上市公司的全部股票質押,如果按照原協議實行股份補償,荀建華就無法用股票為公司貸款提供質押擔保,這樣公司就很可能無法取得銀行貸款支援並會因為缺乏流動資金而陷入癱瘓。

  因此,承諾人打算採用如下方式對公司股東予以補償:一是以股份質押為公司銀行借款提供擔保;二是採用每10股送1股的方式無償轉送股份2619.71股;三是延長股份鎖定期;四是不參與利潤分配。

  “新方案相對於舊的補償方案來説,簡直有天壤之別!”這是公告出來後,一些中小投資者的感受。他們認為,本來1.5億股應該是荀建華等人應補償給中小股東的,現在荀建華等人卻想通過“為公司擔保”而竊為己有。

  採用每10股送1股的方式無償轉送股份2619.71股,即便公司稱這相當於原利潤補償方案縮股或送股4417.01萬股,相較于原方案也縮水超過七成。並且此次送股要在2014年11月限售股解禁以後才可行,股權價值的時間成本和風險也難以估量。

  一位投資者認真地算了一筆賬:“假定1股股份現在值8元,中小股東取得之後馬上拋出最大可以獲得8元的補償,但是2014年11月之後呢,如果屆時股價只有4元,那麼中小股東獲得的補償,就只剩下4元,那麼損失的4元誰來承擔?其次,本應現在獲得的補償放在1年半以後才補,這塊股權的時間價值怎麼算?”

  對於荀建華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參與利潤分配,他也不看好:“公司目前累計巨虧這麼多,且2013年一季度繼續虧損,今後即便扭虧有了贏利,也要先彌補虧損,有餘利才能用於分配。看目前億晶光電虧損不斷增加的情形,哪有利潤可分?”

  而當理財週報記者就變更利潤補償協議的問題致電億晶光電時,並未獲得回復。其證代冉艷,先是要求記者提供採訪提綱,之後又以領導出差為由拒絕採訪;其董事吳立忠也表示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荀建華疑似套現

  這或許是個很深的局。

  億晶光電董事會在公告中表示,變更後的補償方案較之於原補償協議更有利於公司發展和股東利益,“是承諾人能夠做出的最大限度的補償,也是為維繫億晶光電的生存與發展所能做出的最大努力”。

  然而,今年1月24日至2月4日發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9筆大宗交易,與上述説法矛盾。

  根據重組方案中協議,億晶光電前實際控制人陳龍海等所持有的3300萬股限售股需轉讓給荀建華及其一致行動人,如因法律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要求等原因無法完成轉讓,陳海龍等人則需將上述持股進行轉讓,並將全部稅後收益支付給荀建華等人。

  而這3300萬股實際上歸屬於荀建華等人的股票在今年1月21日解除質押後,在無法律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要求方面的情形下,並沒有轉讓給荀建華等人(如果轉讓成功將被鎖定),而是拋售套現。

  上交所大宗交易平臺數據顯示,1月24日、28日、31日和2月4日出現了9筆來自齊魯證券慈溪天九街證券營業部(該營業部被認為是陳龍海等人專用)的拋售,共賣出3128.32萬股,套現2.92億元;而按照重組方案的規定,這2.92億元套現收益應屬於荀建華等人。

  也就是説,荀建華一方面以行業和公司陷於困境為由變更承諾補償協議,使利潤補償大幅縮水且延期至2014年11月實行,還稱這“是承諾人能夠做出的最大限度的補償”,另一方面卻通過陳海龍之手減持落袋近3億元。

  此外,對於這3300萬股股票的去向,荀建華一方和陳龍海一方都沒有任何解釋,這也違背了資産重組報告書的約定:“本次重大資産重組交割日起至3300 萬股限售股按重組協議約定交付給荀建華及其一致行動人或按各方另行協商確定的處置方式處置完畢前,該3300萬股對應股東的資訊披露義務人仍為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登記的股東,即陳龍海、周樂群、毛培成、羅鎮江。相關股份在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登記過戶給荀建華及其一致行動人後,由荀建華及其一致行動人作為相關股份的資訊披露義務人。”

  重組埋下後患

  造成億晶光電大股東荀建華及其一致行動人目前窘境的,是一次歷時達兩年多的重組,始於2009年8月,終於2011年12月。在重組中,億晶光電通過借殼海通集團實現上市的目的,彼時起公司的主營業務也從果蔬加工轉為單晶矽棒、硅片切割、太陽能電池片、電池組件的生産和銷售,正式更名為億晶光電。

  據當時參與重組的律師趙博嘉介紹,億晶光電原本擬赴港小紅籌,後來決定A股IPO,又遭遇2009年的經濟低谷期,等不及排隊IPO,於是就想借殼海通集團,最終於2011年底上市。

  “之所以花費了兩年多的時間,一個是因當時億晶光電股東建銀國際的‘外資’身份,苦等商務部批文;再一個是當時中信證券保薦人謝風華等的內幕交易事件。”趙博嘉表示。

  除了耗費時日以外,由於當時光伏業大熱,億晶光電相對海通集團的資産估值也很高。根據資産評估報告,截至2009年9月30日,擬置出資産的賬面價值為48376.63萬元,評估值為69780.52萬元,評估增值率44.24%;擬置入資産賬面價值為94755.26萬元,評估值為282,381.32萬元,評估增值率高達198.01%。

  而伴隨置入資産高估值的正是前面提到的利潤承諾協議。根據中和評估出具的中和評報字(2009)第V1075號《資産評估報告書》,荀建華及其一致行動人承諾,置入資産2010年、2011年、2012年和2013年預測凈利潤分別為3.04億元、3.49億元、3.7億元和3.39億元。如果目標資産的實際盈利數如低於凈利潤預測數,荀建華等人將按協議規定,以其持有的股份對上市公司進行補償。

  也正是因為如此,自海通集團于2009年9月18日公告重組預案並復牌後,其股價由8.13元直線上升,2011年3月21日最高時甚至漲至60.42元。但接下來的三個月股價隨即腰斬至30元左右,2012年全年則由20元左右腰斬至10元以下。截至2013年5月10日,億晶光電的收盤價為8.63元,較最高價跌去了85%。

  儘管股價自2011年3月以後一直在下跌,但仍有不少中小股東堅守,他們的信心正是來源於前述利潤承諾協議。

  “我買這只股票已1年多了,退休金虧了50%多一直持有,是相信公司的諾言!現公司食言了。”一位投資者悲憤地表示。

  那些高位套牢而依然堅守的中小投資者,對荀建華等人變更利潤承諾的協議表示激烈反對,也就不足為奇了。

  517小股東對決控制人

  在億晶光電2011年底上市之初,荀建華曾對外表示,將以此次A股重組上市為契機,“以更加優異的經營業績回報廣大投資者,以更加負有責任感的經營運作回報社會,成為優秀上市公司的典範”。然而,僅過了一年多一點,荀建華就要違背承諾,成為另一類“典範”了。

  但是,億晶光電的中小股東不會就範,他們準備在5月17日召開的股東大會上,聯手反對變更利潤承諾協議的提案。由於荀建華等關聯人在該項表決中必須回避,新的補償方案能否通過就完全掌握在持有2.6億股份的中小股東手中。

  也許是自知理虧,荀建華等人試圖採取措施安撫中小股東。5月8日,億晶光電董事會發佈了公司將於5月13日召開網上投資者交流會的通知。公司稱,希望通過此次交流會,與廣大投資者就協商變更利潤補償方式事宜展開溝通交流。

  而溝通交流的結果如何,等到5月17日億晶光電股東大會那天自然會揭曉。(理財週報 記者 楊流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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