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費率市場化改革左右開弓。繼車險改革方案浮出水面後,上海證券報昨日又從權威渠道獲悉,論證近六年的人身險(壽險、健康險、養老險)費率改革的腳步亦將臨近。保監會近日就此進行了小範圍徵求意見。
從本報知悉的改革草案來看,人身險費率改革將重點從放開産品定價利率著手,分四階段逐步推進。第一階段,開展普通型人身保險和項目掛鉤保險産品的費率政策改革試點;第二階段,配合稅收遞延養老保險等項目開展區域性試點;第三階段,適時開展公司層面試點;最後,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實現費率管制的全面放開。
費率管制的放開意味著人身險公司在定價權上將擁有自主權和靈活性。雖然短期來看,可能難以避免引發一定程度但可控的價格戰,導致人身險公司保單成本上升、保單利潤率下降;但從長期來看,將有助於提高産品吸引力,促進傳統險的長期銷售,有利於形成良好的市場格局。
論證近六年,擱置近兩年的人身險定價利率市場化改革似有啟動跡象。
知情人士透露,近日保監會就“關於徵求對《關於開展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試點的意見》等四個文件意見的函”進行了小範圍徵求意見。
改革“四步走”
自1999年至今,人身險産品的定價利率一直實施監管管制(預定利率不得超過年複利2.5%)。預定利率是指,保險公司在産品定價時承諾給客戶的投資收益率。而保險公司實際投資收益率高於預定利率的部分(還要扣除部分附加費用),就是保險公司最主要的利潤來源,即業內俗稱的“利差”。
但事實上,預定利率管制所形成的高利差並不能長期維持。來自基金、銀行、信託等産品的競爭,使得人身險産品尤其是普通型人身險(是指簽發保單時保險費和保單利益確定的人身保險,俗稱“傳統險”)産品由於利率低而失去了吸引力,在一些年份中的收益率甚至不及銀行定存。從一定程度上直接導致了傳統險“叫好不叫座”。
但從這次改革草案來看,監管部門對於定價利率改革的決心已顯。即通過“四步走”,來分階段逐步推進改革,先試點、再擴大、後全面實施,在達到市場化目的的同時,減緩改革對市場造成的震動。並通過償付能力制度嚴格控制定價風險,避免行業出現惡性價格戰。
所謂的“四步走”,第一階段,開展普通型人身保險和與特定資産項目掛鉤的專項保險産品(銷售區域限于經濟發達地區的大型城市)的費率政策改革試點;第二階段,配合稅收遞延養老保險等項目開展區域性試點;第三階段,綜合評估市場反應和風險情況適時開展公司層面試點;最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實現費率管制的全面放開。
“從分步驟改革這點來看,折射出監管部門對於推行改革的審慎態度。比如,在第三階段公司層面試點中,草案規定,只有符合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東同意開展試點,並承諾在試點中適時補充資本金,保證公司償付能力維持在150%以上,且最近三年投資收益率高於行業平均水準等要求的公司才可參與第三階段試點。”一位壽險業資深人士分析説。
通過償付制度嚴控價格戰
監管部門的這一市場化之舉,得到了一些業內專家的認可。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庹國柱看來,保監會將産品定價權還于市場是正確的,儘管目前給現有市場份額較大的保險公司帶來一些暫時影響,但從中長期看,利好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庹教授所説的暫時影響,即“人身險産品的利潤可能隨著利率管制放開而被壓縮”。淺白地説,就是定價利率市場化後會導致壽險公司在傳統險産品上展開價格競爭。一旦如此,保險公司的運營風險將會上升,盈利能力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我們認為價格戰是可控的。”一位投行資深人士對記者説,原因有二。
一是,草案通過限制評估利率(規定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不得高於預定利率,並不得超過現階段定為3.5%的法定最高評估利率)來限制預定利率不能定得過高。一旦傳統險的預定利率超過3.5%,就要向保監會報批。
二是,保監會對於保險定價的態度是“前端放鬆,後端加緊”,即定價利率可逐步市場化,但會通過償付能力體系加強對於風險的監管,避免行業出現惡性價格戰。由於準備金評估利率仍受監管,如果定價利率盲目提升,則保險公司初期須計提大量準備金,償付能力將嚴重下滑。
雖然大尺度的惡性價格競爭可以避免,但短期對保險公司的影響,仍然令投行人士有些擔憂。人身險費率市場化之所以備受關注,是因為改革的推進將可能帶來産品利潤率的下滑壓力。“這次定價利率放開僅限于傳統險,不包括分紅險及萬能險。我們預計定價利率放開後,一年期及以上傳統險利潤率將下降20%至50%。不過,從目前來看,傳統險在主要壽險公司個險新單保費中的佔比不足20%,改革又是分階段逐步實施的,總的來説,對市場的短期衝擊力度將小於此前預期。”
硬幣總有正反面。雖然定價利率的放開會導致傳統險利潤率受到影響,但從某種程度上來説,保費價格的降低也將有助於提升傳統險對消費者的吸引力,從而刺激傳統險保費規模的提升。目前國內保險業傳統險保費佔比較低,定價利率低恰是導致傳統險“叫好不叫座”的主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