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車輛實現“先稅後險、見稅出單”

2013-02-06 16:12     來源:深圳新聞網     編輯:范樂

  1月25日晚上10時整,深圳市地稅局核心徵管系統與全市26家保險機構3000多個營業點的系統順利對接,實現車船稅代收代繳實時聯網徵收系統成功上線。截至1月31日上午12時,系統共接收投保計稅查詢量14.4萬筆,生成有效保單2.4萬筆,車險平臺及核心徵管的代收代繳系統運作正常。

  車船稅代收代繳實時聯網徵收系統由代收代繳保險公司前臺對車輛繳納“交強險”時一併計算徵收車船稅,具體是由保險公司前臺發起計稅請求,地稅核心繫統計稅後反饋結果,保險公司前臺根據結果收取車船稅後列印保單,若已完稅的納稅人則由保險前臺錄入完稅憑證號後列印保單。保險公司根據收取的車船稅形成明細及匯總表,通過系統定期向地稅局徵管核心繫統申報代收代繳稅款,地稅局核心繫統在次月形成匯總應徵表後自動從保險公司提供的賬戶扣取稅款進行結繳。

  針對車船稅具有徵收面廣、稅源零星分散、納稅人多為自然人的特點,按照為納稅人、代收代繳保險機構和基層減負的指導思想,深圳市地稅局與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深圳保監局、深圳保險同業公會、神州數位軟體開發公司、中國科技軟體開發公司六方艱苦建設,最終開發形成目前較為先進的車船稅代收代繳實時聯網徵收系統。該系統具有如下特點:

  一是有利於依法對車船稅進行徵管。通過對代收代繳保險公司前臺計稅,主動建立起保險機構代收稅款規範機制,“先稅後險”、“見稅出單”就是交“交強險”前須先繳納車船稅,否則列印不了保單。此舉全面控制了保險機構不收、少收、少解、擅自減免車船稅等問題,實現了車船稅真正意義上的應收盡收。

  二是大大地減輕了代收代繳保險公司負擔。系統上線改變了過去由保險機構代收稅款從保險公司系統導出明細再到電子稅務局進行申報的程式;改變了由於納稅人資訊不匹配,車船稅明細無法導入致使部分稅款無法申報現象的發生;免去了保險機構申報手續,保險公司只需前臺代收稅款,稅務資訊系統將自動扣繳,大大地減輕了保險公司負擔。

  三是減輕了納稅人和地稅前臺負擔。系統實行一次性在交“交強險”同時繳納車船稅,納稅人基本不需到市地稅局前臺申報。此外,系統還能自動實現新能源車減免稅功能,投保車一旦與能源車類型匹配,系統將進行自動減免,給納稅人減輕了負擔的同時也給基層一線窗口減輕了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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