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
字號:
競賽規則

  時間:2007-09-06 10:45    來源:中國普法網     
 
 

  一、同一網友可以多次參賽,每次重新獲得試卷,試題不同。成績及排名以本人最好成績為準。

  二、競賽系統按照參賽者成績由高到低自動排名。成績相同的,以競賽系統記錄的答卷提交時間為準進行排名,先提交的排名在先。競賽系統顯示的排名為前2000位參賽者。

  三、競賽結束後,主辦方將根據參賽者成績和排名情況進行抽獎,産生各獎項獲得者。抽獎由北京市公證處公證。

  四、競賽活動個人獲獎者和優秀組織獎獲得者名單將在主要新聞媒體上公佈。

 
編輯:趙穎芳    
 
台灣網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