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上午9時,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新華網、中國政府網現場直播。
[吳邦國]今年常委會的立法工作,要按照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總體要求,抓緊修改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法律,及時制定對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的法律。一是修改預演算法、職業病防治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地方組織法、兵役法等。二是制定精神衛生法、行政強制法、出境入境管理法。三是督促有關方面抓緊制定和修改法律配套法規,做好法律、法規清理後續工作,重點督促和指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面完成對現行司法解釋的集中清理任務。
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要把立法後評估作為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一項新舉措,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有序展開,通過多種形式,對法律制度的科學性、法律規定的可操作性、法律執行的有效性等作出客觀評價,為修改完善法律、改進立法工作提供依據。完善人大代表參與立法的工作機制,把辦理代表議案建議同制定修改法律結合起來,把邀請代表參與常委會活動同提高法律草案起草和審議品質結合起來,認真研究吸收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積極探索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基層群眾的意見,認真聽取專家學者的建議,建立健全採納公眾意見的反饋機制,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在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方面邁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