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市民在拉薩市北京東路購買日用品。截至目前,在拉薩“3 14”事件中受損的900多商戶,已有500多戶恢復營業。西藏自治區政府將採取在一定時期內為受損商戶提供無息貸款或政府貼息貸款等優惠政策,讓受損商戶儘快恢復生産生活。 新華社記者 索朗羅布 攝
新華網拉薩4月7日電(記者邊巴次仁)西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日前發出《關於扶持“3 14”受損商戶優惠政策的通知》,確保在拉薩“3 14”打砸搶燒暴力事件中受損商戶可享受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優惠政策,及時得到落實。
通知主要從就業再就業和醫療保險方面對“3 14”受損商戶實施優惠政策。通知規定了申領發放失業救助金的對象和條件,享受對象為在拉薩“3 14”事件中受損商戶及其員工。
根據受損程度的不同,受損商戶及其員工可獲得為期3個月、6個月、12個月、18個月和24個月的失業救助金,失業救助金標準為每人每月420元,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通知規定了在此次事件中受傷人員醫療費用(含門診)的申報程式。西藏自治區區直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審核確認後,將受傷者的醫療費用以現金形式支付給本人。其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列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