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憲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漢華:
我談兩個方面的體會:一個是四中全會的公報對於網路空間法治建設的意義。第二個是對網路安全立法的具體建議。
四中全會在公報中指出來要充分發揮法律的規範引領作用,另外還提出來兩個作用,就是保護和促進作用。這就是我們研究法律的人經常會談到的,法律究竟有哪些作用。在構架網路空間法治體系中,在這個總目標下抓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法律在法治體系中的不同作用,就是規範、引領、保護和促進。對於網路治理法治化我認為這四個方面的作用都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尤其是網路空間的法治體系建設有極強的針對性。
規範是實現這個有效治理網路的前提,也是執法治網的內在要求。這次公報要求全民守法、公正司法、規範執法,對於各方面都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我想如果網民,我們的管理者,我們的執法部門,我們的運營主體都能夠按照規範運作就能夠奠定一個機制。
法律的引領作用,這一次特別強調了這一點,而且公報提出來,重大改革都要與法有據,就要發揮引領的作用。引領是整個治理體系創新的要求,它要求我們在網路空間法治體系建設過程中需要把握網際網路的規律,結合法治與其他的治理機制,更好地引領網路的健康發展,構築有效的網路治理體系。
保護的作用這一次公報特別強調了,也要求我們網際網路空間的法治建設需要加強對各種權利的保護。另一個方面重要的就是要保護網路的資訊安全和國家安全,這個保護的作用應該是一體兩翼,不能偏廢。這樣才能實現我們網際網路的大繁榮大發展。
還有是促進的作用,法律在促進網際網路發展方面大有所為。這些年網際網路能夠得到這麼快速的發展,法治發揮了重大的作用。
第一個看法歸納到最後就是説網路空間法治建設要全盤考慮法律的四種功能促進網際網路的發展。
第二個就是關於網路安全立法有一些具體的建議。網路安全立法,我們國家面臨非常現實的壓力。各種安全問題構成巨大的挑戰,網路安全方面立法也顯得不足。主要是三個問題:一是立法層級低、權威性不足。二是現行的制度都是表較早制訂的,很多東西都沒有考慮到。三是現在很多制度執行的效果不盡如人意。
對於加強網路安全立法有幾個條建議:一是建議儘快制訂並出臺國家網際網路立法的專門規劃,真正把網際網路領域涉及的基本法律架構搭建起來,為實現依法管網奠定一個法治基礎。二是建議儘快制訂網路安全法。三是儘快起動個人資訊保護法等相關的立法工作,有效打擊各種形式非法獲取公民資訊的違法犯罪活動,構建一個安全放心的網路環境。四是建議在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理順執法手段,提高執法能力,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效果,使我們的法律規定真正得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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