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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遊是道德更是法律的底線

2013年08月08日 13:56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7月31日,中央文明委在京召開提升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文明素質電視電話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宣部部長、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劉奇葆出席會議並講話。強調要引導和推動人們強化出境旅遊文明意識,提升文明道德素質,努力避免出現不文明旅遊行為,以良好的言談舉止展現文明中國、禮儀之邦的風采。

  國民的文明素養本來是個社會問題,但近年來,隨著出國旅遊從一種奢侈享受變成普通百姓的日常活動,有關國人文明旅遊的問題也逐漸從社會層面提升到了國家政治層面。客觀地説,國人在旅遊過程中的各種問題,折射出來的是現代文明素養的缺失。畢竟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太快了,國人內在精神世界對文明的適應能力遠遠落後於外在物質世界對文明的適應能力。所以,文明旅遊從根本上還是要重塑國人的精神世界。

  重塑國人的精神世界首先要弘揚法治精神。不可否認,中國是一個缺少法治傳統的國家,相當一部分國人的守法意識和守法能力還停留在相對初級的階段,基本上表現為被動型守法,對有人管的法律就遵守,對沒人管的法律就不願意遵守;對明顯需要承擔責任的法律就遵守,對看不出直接責任的法律就不願意遵守。被動型守法直接導致國人缺乏對法律發自內心的敬畏感,他們敬畏的是執法的權力,或者説敬畏的是權力,而不是法律。

  這種心理狀態和行為習慣表現在出境遊上就是無視或隨意觸犯當地的法律,而這是中國遊客境外旅遊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事實上,我國駐外使領館對處理類似問題一直感覺都是最棘手的。本來保護身處境外中國人的合法權利是我國駐外使領館的一項重要職責,而且在這一點上我們國家一向態度鮮明,措施強硬,而一旦出現國人違法在先的情況處理起來相當麻煩,因為遵守所在國(地區)法律是一項通行的國際原則,在這種情況下很難做到寸理必爭,寸步不讓。所以,倡導國人文明出遊,首先就應該強化國人的法治精神,培育國人的法律意識,讓遵守法律從被動變為主動,內化於心,外化于形。

  重塑國人的精神世界還要培養國人的世界眼光。文明雖然是個統一的概念,但還是有國界的,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區對文明的理解和認識是不一樣的。比如對西方人來講,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就是不文明,但在中國由於隱私意識沒有西方人那麼強烈,相反,尤其是男性還認為這是一種陽剛的表現,所以,大聲説話在很多人看來就沒那麼可恥。還有隨地吐痰,這也取決於不同人不同的衛生觀。還有在旅遊景點亂寫亂畫,也有一定的文化背景。雖然這些問題都可以有各種不同的解釋,不像遵守法律那樣的理所當然,但是國人必須調整心態,中國人既然已經走出國門,走向世界,就不能囿于一國一地的狹隘思維,而要以開放的心態、世界的眼光來審視自己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模式,讓自己真正地融入世界。

  4月25日,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了我國的旅遊法,這部法律將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十一”是我國的旅遊黃金周,法律在這一天實施足見立法者的良苦用心。旅遊法第十三條規定,“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範。”這條規定是通過立法的方式來倡導和推進國人文明出遊,體現了法律的導向意義。雖然法律並沒有明確違反此條規定遊客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但是旅遊部門卻可以據此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各大旅行社也可以在合同中制定相關的條款,對那些嚴重違反旅遊法的行為進行必要的懲戒。

  總之,現在文明出遊已經不僅僅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底線,守住這個底線,事關國家民族形象,也事關中國以何種心態和姿態走向世界。(2013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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