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前夕,中央及各地政府轉變職能舉措頻頻推出,體現出中央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的決心。
政府職能轉變是改革開放的必然要求。新一屆中央政府成立後,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至今取消和下放中央部門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已有221項。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推進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放寬註冊資本和住所登記等條件,降低創業門檻。各地政府也紛紛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核、清理、下放,從偏重管理向加強管理和服務並重轉變。這些舉措,減少了對市場主體的約束,提高了行政效力,激發了企業和公民個人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從總體來看,當前政府管理水準與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一些地方政府職能越位、缺位、錯位問題仍然突出,部門之間職責交叉、權責不清,工作效率低、服務品質差,因此,職能轉變還應再快些。
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需要把簡政放權落到實處。當前簡政放權過程中,擔心權力削弱、利益受損不願放,擔心失去管理抓手不敢放,不知道哪些該放哪些該留不會放等現象比較普遍。應該看到,把該放的權力放到位,才能把該管的事務管理好。各部門各地區應該行動起來,不等待、不扯皮、不拖遝,不打折扣、不搞變通,把簡政放權落到實處,並不斷推向深入。
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應該把該管的事管住管好。放和管是兩個輪子,只有兩個輪子都做圓了,車子才能跑得穩、跑得快。在放權的同時,應當切實加強市場監管,引導和規範市場行為,嚴防嚴打假冒偽劣等違法犯罪;應當創新公共服務方式,讓群眾辦事更方便快捷,讓民生更有保障,提升政府公信力、執行力和權威性。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深化改革時不我待。政府職能轉變再快些,發展活力就能更多地得到釋放,改革紅利就能更多更好地惠及全體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