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臺灣同胞參加代表選舉,參與管理公共事務。”這是《福建省人大常務委員會關於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作委員會工作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內容。
26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該規定獲審議通過,並即日起生效。前述內容在該規定第三條第五款中明確予以規定。
今年7月,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該規定的草案修改稿進行了一審,就此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今年9月,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第二十一次全體會議對修改稿進行統一審議,形成提交本次會議二審的草案修改二稿。最終,該規定在此次會議上獲得通過。
與此同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當天也作出決定:設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作委員會。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為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對平潭綜合實驗區人大體制進行調整的決策部署,加強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的法制保障,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在平潭綜合實驗區設立工作委員會是必要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尤其是,該規定中新增許多涉臺元素,為積極深化閩臺交流合作鋪路墊基。
該規定在第三條第三款中提出,“促進國家和本省賦予實驗區的有關政策的落實,支援實驗區在兩岸交流合作和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等方面先行先試”,使平潭綜合實驗區人大工委的職責體現促進平潭綜合實驗區先行先試的需要。
而且,該規定在第三條第五款中規定,“做好省人大常委會與本區域各級人大的聯繫工作,指導本區域內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支援臺灣同胞參加代表選舉,參與管理公共事務”。這在平潭綜合實驗區人大工委職責中突出涉臺特色,支援臺灣同胞參與管理實驗區公共事務。
平潭是大陸距離臺灣本島最近的海島縣,也是大陸唯一的對臺綜合實驗區,設立綜合實驗區以來致力探索兩岸合作新模式,建設兩岸同胞共同家園,已構建起對臺政策的“新特區”。而且,平潭已實現封關運作,成為大陸最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開通往返臺中、臺北的兩條高速客滾航線,形成兩岸一日生活圈,吸引越來越多的臺胞前來考察、投資、創業。(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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