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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一非法墓地建“活死人”墓 村民“被死亡”

2015年07月22日 08:01:00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北京昌平一非法墓地建“活死人”墓村民“被死亡”

  華夏龍苑墓地約有600多塊墓碑。

  未刻字的墓碑上寫有“慈父姚明”。

  昌平區崔村鎮麻峪村村民王女士目前還好好地活著,但是她卻發現自己的名字被用金粉寫在了華夏龍苑墓地裏的一座墓碑上。

  不滿“被死亡”,王女士遂以侵犯名譽權和姓名權為由,將向外承包土地的崔村鎮鎮政府和麻峪村村委會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0萬餘元。昨天上午,昌平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事發

  墓地驚現活人墓碑嚇壞村婦

  現年59歲的王女士起訴稱,2013年11月12日,昌平區崔村鎮麻峪村的一名村民告訴自己,在該村一處叫華夏龍苑的墓地內,她的名字被用金粉寫在了墓碑上。

  王女士立刻到墓地查看,經過一番尋找,果然在一個黑色的花崗岩墓碑上發現了自己的名字。王女士説,當她第一次在墓地看到自己的名字時,立刻被嚇傻了,癱坐在了地上。王女士稱,她曾找墓地方的工作人員討説法,“墓地工作人員告訴我,墓碑刻村民的名字,是為了應付檢查和宣傳,名字是工作人員從村民各家祖墳抄來的”。王女士在墓地裏看到,她和她去世的家人姓名都被刻在碑上,除了她,墓地裏還有其他在世村民的墓碑。

  王女士稱,自己還在世,就被別人把名字刻在了墓碑上,“在農村來説很不吉利,大家都很忌諱”。由於找不到承包農村土地建造墓地的開發商,王女士將村委會和鎮政府告上了法庭,因為“沒有他們同意,墓地是建立不起來的”。王女士要求兩被告停止侵犯其名譽權、姓名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0萬餘元。

  □庭審

  兩被告墓地用地屬合法承租

  昨天昌平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庭上,昌平區崔村鎮鎮政府和麻峪村村委會的代理律師出庭應訴。他們均表示,王女士訴訟主體不適格,鎮政府和村委會並沒有對其實施侵權行為。

  村委會稱,2012年,鎮政府與承包公司簽約的土地是一塊荒山,現在仍在承包期,承包手續合理合法。“開發商是否建墓地,目前無法確定,還需要進一步核實。”對於是否刻“活死人碑”,村委會和鎮政府均表示不清楚。

  鎮政府的代理人也表示,其並不知道王女士是否曾向政府反映過活死人墓一事。

  法庭上,王女士還向法庭提交了墓地寫有自己家屬名字的墓碑照片,以及此前在鎮政府和村委會協商此事的錄音。王女士稱,“可見他們是完全知道這件事的”。鎮政府和村委會的律師則均對王女士出示的墓地照片的真實性、關聯性以及證明內容提出異議,表示寫有王女士名字的墓碑不能説明鎮政府和村委會就有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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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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