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警方最新查獲湖南賭球案 遍佈全國賭資恐達百億

時間:2009-12-02 14:52  來源:人民日報

  核心提示

  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案值高達6億元,隨著馮碧飛等為首的網路賭球團夥的覆滅,湖南有史以來最大的一起賭博案——湘潭網路賭球案成功告破。

  網路賭球是如何組織實施的?誰又能成為網路賭球的真正贏家?這起典型案件帶給人們許多警示。

  日前,湖南警方經過半年多調查,成功查獲以馮碧飛、王超、郭彥廷為首的3個網路賭球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案值達6億元。

  至此,這起湖南有史以來最大的賭博案——湘潭網路賭球案偵查終結,並開始移送檢察機關。

  賭客處於“金字塔”最底層

  “莊家通過代理控制會員的錢包,代理成了他們的討債工具”

  在湘潭網路賭球案中,馮碧飛是個關鍵人物。

  馮碧飛外號“皮哥”,是賭博網站“皇冠”及“百家樂”在湘潭的代理人。

  2007年,馮碧飛認識了居住在深圳的弋莉娟,從其手中取得境外賭博網站“皇冠”、“百家樂”的代理權。不久,他又聯繫到廣東的一位上線,獲得賭球網站“金沙”的代理權。

  當年下半年,馮碧飛召集幾人,租了間房,購置幾臺電腦,開始地下運作網路賭球。

  這個團夥的骨幹成員,包括馮碧飛、李雲龍、李龍霞、李健、郭軍等5人。他們分工明確,李健負責公司網路賭博平臺的維護管理,李雲龍負責分發會員賬號。團隊儼然是正規公司化運作,成員每月有800—2000元不等的工資。

  事實上,馮碧飛也只是境外賭博網站在湘潭的一級代理商,他的上線有在深圳的弋莉娟、上海的“小白”以及惠州的“張總”等。

  湘潭公安局專案組民警魯輝紅介紹,馮碧飛與他的上級代理弋莉娟瓜分收益,“雙方約定按周結算,每週一由公司成員李健負責與弋莉娟通過電話或短信對賬,再由李雲龍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弋莉娟的身份是香港人,也是代理莊家,其上線則在境外。”魯輝紅介紹,網路賭球團夥類似于傳銷團夥,按股東、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會員的“金字塔”模式,逐級向下發展。

  “最頂層的莊家都在境外,莊家和代理之間可能根本不認識,只通過通訊設備聯繫,匯款全部使用信用卡。”辦案民警熊理説,“莊家通過代理控制會員的錢包,代理成了他們的討債工具。莊家根本不用認識處在最底層的會員,只要找負責該賬號的代理人就可以收回賭資。另外,代理每發展一個會員,會有‘返水’收益。‘返水’比例按投注量的0.75%或1.25%計算,會員越多,意味著投注資金越大,‘返水’也就越多”。

  通過自己和其他代理的遊説,馮碧飛又發展了13個二級代理商。這些二級代理商隨後發展了30多個三級代理商,負責吸納會員參與賭博。最終,公司發展會員100多人,這些賭客則處於這個“金字塔”的最底層。

  賭客不可能贏過莊家

  處於“金字塔”最底層的賭客,供養著莊家和各級代理商

  “在這場遊戲中,賭徒永遠是輸家。”湘潭市公安局網技支隊副支隊長楊志海説,網路賭球具有國際性,真正的大莊家都在境外,這些莊家不僅設置勝負手,還設置賠率。莊家們雇傭著一些“精算子”,這些專業人士通過各種計算,總是會設置一個最有利於莊家的賠率,而一般賭客則是想當然,不可能贏得過莊家。此外,有些莊家通過買通球隊的方式進行暗箱操作,想要什麼結果,就可以達到什麼結果。有些小莊家,在開盤前發現對自己不利的下注,則宣佈投注無效。

  楊志海説,他們從收集到的證據中發現,在開盤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叫停的事情很多。

  李某既是一名代理,也是一名賭徒。

  作為“海歸”的李某,本有著相當不錯的家庭條件和事業前途。

  一次偶然的機會,讓愛好看球的李某深陷網路賭球。

  熊理説,“李某沒有賭資,就去借高利貸,第一次就借了15萬元,還將自己的房産作抵押,借了19萬元;把自己的汽車賣了19萬元,向親戚朋友借了45萬元,加上父母50多萬元的存款。”後來,他還將父母房産抵押掉,“因為房子産權是父母的,還找人到貸款中心冒充父母貸款”。

  從2008年2月開始,李某陸續輸了300萬元。熊理説,李某每次玩得很大,輸光了就想著贏回來,沒錢就去借高利貸,結果越陷越深,最後沒錢還高利貸,受到債主和莊家威脅。“有一次,他被帶到賓館睏了3個半小時,挨了頓打。無奈之下,今年2月,李某出門躲債,至今未敢回家。”

  “只要你在賭球,到最後,你總是輸的。”楊志海説,在這個“金字塔”結構裏,處於最底層的賭徒們,就是被莊家們“放在案板上的魚肉”,供養著莊家和各級代理商。

  涉案金額可能上百億元

  網路賭博形式較隱蔽,自由度很大

  湘潭網路賭球案,可以算是湖南最大的一起賭博案件,楊志海説:“一週最大投入2000萬元,一個月就是8000萬元。”

  “網路賭博,已是一個有組織的活動,它以一種‘金字塔’似的組成形式存在,以網路的普及作為最大發展的溫床,迅速在社會中流行開來。”

  楊志海説,網路賭博的特點是:形式較隱蔽,自由度很大,而且方便,只要一個簡單的網路就可解決問題,賭博的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更誘人的是,你甚至可以不用先交押金”。

  這些特點,決定了破案的困難之大。

  楊志海説,在案件偵破中,“最困難的就是通過網路找到整個體系。”他介紹,網路賭博的宣傳渠道多種多樣,比如網路聊天、短信、網頁介紹等,而賭博平臺都在境外,一旦獲知相關辦案消息,境外平臺的伺服器立即關閉,所有下注交易的證據馬上消失。

  不僅如此,由於通過網路傳播,賭徒遍佈全國各地,也給辦案帶來難度。

  湘潭網路賭球案,是湖南省公安廳督辦的案件,湘潭公安為此動用了100多名警力,花費了大半年時間。“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湘潭網路賭球案不僅發生在湘潭。”楊志海説,湘潭警方從上海抓獲了1名上線,從此人的手機裏發現,下線遍佈全國各地。

  楊志海説:“其他地方的網路賭球案值不會比湘潭小,如果湘潭的網路賭球案案值在6億元,那麼由此涉及其他地方的賭球案,可能會有上百億元。”

分享到:
編輯:王曉燕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