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判
頂多算最不壞的選擇
對馬路行乞開罰並不存在法理上的困難,而是立法的目的和實際執行效應之間存在“硬性的裂縫”。一則對施捨司機一律罰款有“給愛心定罪”的嫌疑,二則對“身無分文”的乞討者罰款也存在執行上的“不可行”。因此,不是“處罰馬路行乞條款”本身出了問題,而是開這個藥方的人號錯了脈。
對“馬路施捨”開罰頂多算是種最不壞的選擇。在當權者不願意窮盡其他更好的管理流浪人口方式之前,它永遠不會是最好的那一個。至於,這種處罰式整治手段所帶來的不便,最終的承擔者還是普通市民。王艷春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兩岸新聞 臺灣新聞 港澳僑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