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乞丐在馬路上乞討,有一些乞丐確實是生活所迫,是喪失勞動能力的無奈之舉,但是多數在馬路上乞討是另一種形式的欺騙行為、詐騙行為,甚至是犯罪集團組織的以乞討之名而行“搶劫”之實的行為,這種行為早該禁止。而司機在馬路上施捨乞丐,有時也不是真的出於愛心而施捨,不是為了給乞討的乞丐生活提供幫助而施捨,而是為了打發前來乞討的乞丐,為了擺脫乞丐的糾纏不休,不得不施捨。換言之,禁止乞丐在馬路上乞討,影響不了乞丐的生活和乞討活動;禁止司機馬路施捨乞丐,也斷不了愛心傳遞之路。
禁止乞丐馬路乞討和禁止司機馬路施捨乞丐,關鍵是要看制定這一政策的出發點和目的,尤其是看這一政策帶來的實質性效果,有沒有起到保障到他人生命財産安全的作用,不能因為政策內容本身不近人情而否定政策的正確性和合理性。其實有時一些溫柔的政策,看似是一種寬容,實質上是一種縱容,是以犧牲他人生命安全為代價,從這個角度説,生硬的保護人的政策更人性。何勇
乃是務實的舉措
據悉,珠海作為沿海開放城市,外來人口非常之多,主幹道部分交叉路口乞討行為屢見不鮮。其實不僅僅是珠海,相信不少人都有過類似的經歷或聽聞。伸手要錢倒是小事,甚至出現強行乞討滋擾生事的情況。筆者有次乘坐計程車,車還未停穩,一位衣冠端正的青年飛奔而來替我拉開車門。“受寵若驚”的我正想説聲謝謝,不想一雙白凈有力的手攤在了我的面前……當然,類似現象畢竟屬於偶然,但卻嚴重威脅行乞者人身安全及正常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