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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擬立法禁止車廂內飲食 違者最高罰100元

時間:2011-03-24 08:29   來源:重慶晚報

  如果不準在輕軌車廂裏吃東西,你是贊成還是反對?昨日,市人大常委會對《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二審草案第三十七條在一審草案基礎上,增加了“禁止在車廂內飲食”的條文。

  為配合這一規定,草案第五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對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條款的行為,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制止或責令改正,並可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昨天下午,記者在輕軌較場口、臨江門、牛角沱站進行了隨機調查,對於是否應該禁止在車廂內飲食,乘客和輕軌工作人員也各執己見。

  第三十七條

  《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草案)》

  第三十七條

  在車站、列車、其他軌道交通設施以及軌道交通與市政設施連接的通道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堆放雜物、亂停放車輛、攬客拉客、追逐打鬧、擅自擺攤設點和派發宣傳品及其他行銷宣傳活動;

  (二)便溺、吸煙、隨地吐痰、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三)隨意涂寫、刻畫、張貼或者懸挂物品;

  (四)攜帶活畜禽和貓、狗等寵物進入軌道交通車站或車內;

  (五)偽造、毀壞、遮蓋、擅自移動軌道交通導向標誌或服務標誌;

  (六)在車廂區內飲食;

  (七)其他影響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和運營秩序的行為。

  有利車廂文明建設

  有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在車廂裏吃東西,可能對車廂造成污染,也可能産生異味,影響其他乘客的乘車舒適度。如今,國外有很多城市已經立法禁止在車廂內飲食。在國內的香港、西安、上海等城市,都已將“禁止在車廂內飲食”寫入了法案。我市立法禁止在車廂內飲食,將有利於車廂文明建設,也有利於城市文明的發展。

  擔心湯水濺到身上

  家住渝中區巴渝世家小區三棟的銀行職員肖瀟告訴記者,自己上下班每天都要坐兩次輕軌。説起立法禁止在車廂裏吃東西,他表示雙手贊成。“有些東西的味道太刺鼻了。”他説,在車廂裏吃的東西不乏酸辣粉、串串、小面等刺激性食品,整個車廂都能聞到這股味道,讓人覺得很不舒服。

  在臨江門車站,解放碑國貿大廈一家擔保公司上班的張莉告訴記者:“早上經常能看見有人端著一碗稀飯在車上吃,車廂晃動大時,稀飯經常灑出來弄臟地面和其他乘客的衣服。我每次看到車上有人吃東西都提心吊膽,害怕湯水濺到我身上,所以輕軌車廂裏確實應該禁止吃東西。”

  車廂衛生事關形象

  對於擬禁止在車廂裏吃東西,輕軌站務人員大多表示贊成。

  在臨江門站值勤的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站務人員説,輕軌不像公交車那樣可以完全打開窗戶透氣,輕軌車廂是相對密閉的空間,如果乘客在車上吃東西的話,會有很大的異味,影響其他乘客。而且,一些在車上吃東西的乘客把食物垃圾扔在車廂裏,不利於車廂的清潔衛生。“輕軌是重慶的一個窗口,有很多外地人乘坐,車廂不乾淨也會影響重慶的形象。”

  車廂禁食不夠人性

  在審議中,有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禁止在車廂裏吃東西顯得太不人性化。如果車廂裏一丁點東西都不能吃,有的乘客可能因為過度饑餓引起低血壓、胃病等疾病發作。而且,吃藥算不算“飲食”呢?如果有乘客急性病發作,難道不能在車廂裏吃藥嗎?

  禁食可能讓人餓飯

  在臨江門站,解放碑紐約紐約大廈一家設計公司上班的劉勤勤説,她家離上班地點太遠,每天很多時間都花在車上。公司也不允許員工在單位吃早餐,因此她就只能在輕軌車廂裏解決。“如果連車廂裏也不讓吃東西了,難道我要餓一個上午嗎?”

  在牛角沱站,家住上清寺郵政局大樓的市民林涵芝告訴記者,車廂和室外一樣都是公共場所,“我認為市民應該享有在公共場所吃東西的基本權利。”

  上班高峰不應禁食

  “建議在上班高峰期的時候允許吃東西。”對於禁止車廂內飲食的條文,臨江門站一位姓張的工作人員表示,其實不需要全天禁止在車廂裏飲食,可以分時段禁止。他説,早上為了趕著上班,有些乘客可能來不及在家裏吃早餐,希望能在早高峰時段允許乘客在車廂裏吃東西,其他時段則可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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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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