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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離婚案件上升比例驚人 九成受父母干預

時間:2010-01-19 14:23   來源:北京日報

  隨著1980年後出生的年輕人進入適婚年齡段,離婚群體中也出現了越來越多的“80後”夫妻,且數量增長趨勢遠遠超過其他年齡段人群。2009年崇文法院共受理離婚案件360件,其中“80後”離婚案件為90件,佔總數的25%。從近幾年情況看,“80後”離婚案件上升比例驚人,年均增長近50%,且很多人離婚過程都有父母參與。

  衝動離婚多 涉及財産少

  據介紹,許多“80後”到了適婚年齡後,很多人順應所謂潮流,選擇了“閃婚”。而“80後”夫妻中,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的比例佔到了絕大多數。許多人從小是父母包辦生活的一切,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缺少忍讓性、寬容度,家庭責任感淡薄,進而導致了其婚姻穩定性下降。並且“80後”夫妻由於結婚時間較短,感情積累較少。發生矛盾後不懂得自我調適和雙方諒解,導致了衝動草率離婚。

  另外由於“80後”夫妻結婚時間較短,共同積累較少,從目前的統計數據可以看出,“80後”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大多沒有共同財産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使得他們離婚時的顧慮少了很多。

  父母參與多 第三者參與少

  法院統計發現,與年齡較大的人群離婚案件原因不同,“80後”離婚因一方有第三者的較少,在90起離婚案中,僅有6起與第三者有關。

  另外,法官也發現,在“80後”離婚中,父母參與的痕跡較多。在90起案件中,82起有父母參與其中,佔了九成以上。這是因為許多“80後”從小是由父母包辦一切,經濟上又嚴重依賴父母支援,也使父母較多地參與到“80後”的離婚中來。

  加大調解力度 儘量化解矛盾

  崇文法院建議對於雙方具備一定感情基礎的案件,主要採取調解方式,針對導致離婚的主要矛盾協調溝通,儘量將問題在婚姻維持的基礎上解決,將矛盾化解在家庭之內。對於“閃婚”等感情基礎薄弱的案件,則加大説服教育工作力度,儘量提升當事人對婚姻、家庭的責任意識,使具備和好條件的婚姻得以維持和轉好。對於確實不具備維持條件的案件,要針對爭議焦點儘快作出公正判決。 劉可 通訊員 劉靜

編輯:焦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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