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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籍人員犯罪呈現地域特色 “80後”成主力軍

時間:2010-01-18 14:21   來源:人民政協報

  作為首都,北京的社會穩定關係重大。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一方面外來人口大量涌入北京,他們對首都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也給北京的社會管理帶來巨大壓力;另一方面,北京的本地人口在社會發展和變遷中也經受了陣痛、蛻變和新生。從最近幾年法院審理的北京人犯罪案件可以看出,絕大部分犯罪都深深地烙上了經濟發展、社會變遷的烙印。加強對北京戶籍人員犯罪的調查研究,為有關部門提供決策參考,對維護北京的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具有現實意義。

  近期,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對北京籍人員犯罪情況進行了調研。2007年12月21日—2009年8月20日,豐台區法院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案件除外)3335件,經逐一篩選,北京戶籍人員犯罪共713件,涉及828人。713件犯罪的罪名主要集中在故意傷害、詐騙、盜竊、涉毒犯罪等傳統犯罪上。

  北京戶籍人員犯罪的主要特點

  一、犯罪低齡化,“80後”成為北京人犯罪的主力軍

  統計結果顯示,18-30歲的被告317人,佔被告總數的38.29%,這一比例大大高出其他年齡段的被告。該年齡段的被告幾乎均為上世紀80年代出生。“80後”成為犯罪主力軍也從一個側面顯示出“80後”正式跨入社會行列,全面參與社會互動。但激烈的競爭,巨大的壓力,使一部分人迷茫和徬徨。在調查的30歲以下犯罪分子中,絕大部分沒有正式工作,面對北京高昂的生活成本,一些青年人鋌而走險,走上了犯罪道路。當然在這些“80後”罪犯中,也有不少罪犯並沒有直接的經濟原因,如酒後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但這些犯罪從側面也反映了他們的自我迷失,理想和事業的缺失、錯位。

  二、有前科人員比例較大,重復犯罪現象嚴重

  在828名被告中,251人曾經被判處刑罰或者勞動教養,佔被告總數的30.31%。前科人員再犯率居高不下在世界範圍內也普遍存在,這使得我們有必要對刑罰的作用、前科人員的幫扶工作再度審視。調查發現,很多前科人員的罪行並沒有被及時揭露出來,而且有些罪行因為發生時間過長,證據不足而沒有被認定。這種犯罪的低風險使前科人員願意重操舊業,重蹈覆轍。所以在公正審判罪犯的基礎上,偵查部門還應該通過各種方式努力提高破案率,增大其違法成本,打擊犯罪人員的僥倖心理。

  另外,應該對刑滿釋放人員進行必要的幫扶,使他們有機會走上正軌。有不少刑滿釋放人員在剛出獄時也想找一份正當工作,但是由於犯罪經歷、學歷限制等原因,很難自力更生。在遭遇挫折的情況下,很容易重蹈覆轍。因此全社會對刑滿釋放人員進行幫助,實際上就是在幫助社會本身。

  三、一些犯罪體現出鮮明的“北京特色”

  北京作為中國的政治中心,雲集了各種政府機構和高官要員,許多犯罪分子利用自己北京籍的身份,謊稱自己是某官員或者認識某官員,能夠替受害人辦理某事,以此騙取被害人錢財。例如豐臺法院2009年8月受理的一起詐騙案,被告人侯某冒充國家地震局副科長,以能給被害人張某、劉某辦理到地震局工作及購買地震局分房為名,多次詐騙被害人張某、劉某人民幣10萬多元。此外,隨著外來人口的爆髮式涌入,擁有北京戶口成為許多“北漂”的夢想。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人們對北京戶口的渴望,謊稱自己能夠為其辦理北京戶籍,以此詐騙錢財。由於犯罪分子本身是北京人,受害人很容易相信犯罪分子“有能力”、“有關係”辦理戶籍。以辦理北京戶籍為名進行詐騙在北京人犯罪的案件中屢見不鮮。

  近年來,隨著北京房價的節節高攀,圍繞房産做文章的犯罪活動也日益頻繁。作為北京戶籍人員,這些犯罪分子比外來人員更有條件以房屋買賣、房屋租賃作為幌子進行犯罪活動。犯罪分子往往假冒房主與他人進行房産交易、房屋租賃,或者隱瞞真相,一房兩賣騙取被害人房款。由於房産交易金額動輒數十上百萬,這類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了巨大損失,嚴重損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具有較大社會危害性。

  四、故意傷害和尋釁滋事案件數量突出,且以激情犯罪、酒後犯罪為主

  北京籍被告故意傷害案128件,佔案件總數的17.95%,居各類犯罪首位。調查發現,絕大多數故意傷害都是不能正確處理瑣碎矛盾的激情犯罪,蓄意報復的故意傷害非常少見。很多被告沒有前科,也沒有其他不良記錄,但是激情之下對他人實施了毆打,致人輕傷或重傷,淪為罪犯。尋釁滋事案件的顯著特點是酒後犯罪居多。由於吃飯喝酒往往多人在場,因此尋釁滋事案件又經常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現。

  五、毒品犯罪形勢嚴峻毒品已經在全球範圍氾濫,作為國際性大都市的北京也深受其害。此次統計的北京人涉毒犯罪包括販賣、運輸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罪名,共108件,佔案件總數的15.15%,數量和比例僅次於故意傷害,居各類犯罪第二位。毒品犯罪呈現低齡化,多數涉毒犯罪分子年齡在30歲以下;同時,女性犯罪分子中,參與毒品犯罪的較多,統計顯示30歲以下的女性以從事毒品犯罪和盜竊為主。

  對策與建議

  根據統計結果,針對北京籍被告案件的特點,就犯罪預防和相關制度完善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全社會都來關心青年人的就業問題青年人的就業問題日益嚴峻,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重要矛盾。就業形勢的嚴峻也反映在了犯罪數量的增加上。我們不能將就業難的問題簡單歸咎於青年人的好高騖遠和不思進取,應該在理解他們的基礎上,對他們提供幫助和指導。同時,進一步落實對青年人的社會保障,對符合條件的待業青年給予最低生活保障,避免他們因生活困難走上犯罪道路。

  2.進一步完善對前科人員的幫扶工作和其他地區相比,北京對前科人員的幫扶工作有獨特優勢。首先北京高校雲集,可以利用大學生和志願者眾多的優勢,對前科人員開展細緻入微的幫助工作,通過志願者經常聯繫前科人員,了解其生活困難,並及時提供幫助。其次,北京的社會保障體系比較健全,在對前科人員進行幫扶時,可以建議社會保障部門對生活困難的前科人員提供低保,解除他們生活上的後顧之憂。

  3.加強法制宣傳教育要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人民群眾范意識,避免上當受騙;使老百姓對某些行為的法律後果有清醒認識,避免因不知法而犯罪。

  4.加大對涉“黃、賭、毒”犯罪的查處力度

  針對北京涉毒犯罪數量比較大的情況,有關機關應對娛樂場所、賓館酒店等重點場所加強監督和查處力度,同時採取行之有效的偵查手段,對涉毒犯罪實施打擊。

  5.聯合有關部門,落實對緩刑人員的監管

  在調查中發現,北京籍前科人員再犯率較高,而這些前科人員有很多之前是被判處緩刑的人員,這説明對罪犯的緩刑監管還存在不足,由於北京籍罪犯適用緩刑的比例遠遠高於外地被告,因此落實對緩刑人員的有效監管更是意義重大。目前,北京對緩刑人員的監管和幫扶工作主要由罪犯戶籍地派出所和司法所聯合進行。這種聯合辦公的工作機制應該説能夠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是由於北京經濟發展迅速,拆遷普遍,很多被告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並不吻合,這給緩刑監管工作帶來了巨大困難。有關部門應加強合作,及時查清緩刑人員的實際居住地,並由戶籍地相關部門和實際居住地相關部門協調分工,落實對緩刑人員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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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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