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末代皇帝愛新覺羅 溥儀的《我的前半生》被進行無主財産申請並公告後,其胞弟溥任曾通過代理人對外公開表示,將在無主財産認定公告期限的1年期限內進行認領。但記者從西城區法院獲悉,直到目前為止,尚無人對溥儀的《我的前半生》進行認領。
群眾出版社于1964年出版了《我的前半生》(定稿本)。1995年,溥儀妻子李淑賢被認定擁有該書著作權,但其身後沒有子女。今年8月,群眾出版社提出該書應當歸為無主財産。西城區法院智慧財産權庭對群眾出版社的申請內容進行了審查、核實,于9月25日發出財産認定公告,向社會公佈此事,要求權利人儘快來主張權利。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財産認定公告期限為1年。
據了解,一旦法院發出的財産認定公告在一年後期滿,該財産仍然無人認領,《我的前半生》一書將被判歸國家所有。“一旦有人提出認領,無主財産特別程式將終止。”有法官告訴記者。(記者 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