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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暑假作業要求練攤 遭保安城管兩頭追

2015年07月23日 09:55:00 來源:成都商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鏡/鑒

  這是一個

  不太成功“解答”

  為了讓9歲女兒在暑假有個鍛鍊機會,住在北京什剎海附近的田先生帶女兒在前海東沿練攤賣燈具時,于2013年7月25日晚9時許遭身著類似保安員制服的人毆打。小女孩説,“我一直想買一個相機,爸爸説可以自己學著賺錢,後來他想了想,説去練攤。我很興奮,覺得很好玩,就答應了去擺攤,也可以鍛鍊一下自己。爸爸還弄了一張紙,寫上了城管叔叔多多支援。”

  然而,孩子的練攤還是引發了一場衝突。目睹了衝突的孩子説,“我一定要回去告訴我的同學今天發生的一切。”事後,北京西城區官方回應稱,什剎海綜合執法人員在清理整治無照商販時與擺攤的9歲女孩父親發生衝突,多名執法人員受傷。

  ◆對於這起風波,有人稱,這位父親不該讓孩子“練攤”,畢竟,社會實踐活動要合法,否則會讓孩子的社會實踐處於風險之中,也沒有對孩子進行遵紀守法的教育。這種説法有一定道理,但也有教育專家認為這是一個很有意義的社會實踐,可以培養孩子的創業意識、吃苦品質,鍛鍊孩子的人際交往能力,城管部門不應該粗暴地扼殺孩子的社會實踐熱情。

  這是一個

  亡羊補牢的“解答”

  2010年發生在美國的“檸檬水女孩”故事曾引發全球熱議。

  一張橘紅色的紙被藍色膠帶固定在銀色桌子上,上面用鉛筆歪歪扭扭地寫著兩個英文單詞:“檸檬水”、“50美分”。桌上擺著兩袋紙杯、一包濃縮檸檬粉……7歲的俄勒岡州女孩茱莉在一個地方集市上售賣檸檬水,“本來是想掙點零花錢,去迪士尼樂園玩的時候買些玩具”,但因沒有衛生執照被地方衛生管理員驅逐。

  茱莉的遭遇迅速引發媒體關注。很多人指責當地管理機構無權將小女孩趕走,稱其扼殺了小女孩的創業熱情。在輿論壓力下,當地地方官親自向女孩的母親道歉,並要求衛生管理機構在執行相關法律時倍加謹慎,鼓勵而非阻礙公民創業。

  ◆對於地方官的道歉,茱莉的母親有些吃驚。當地地方官科根解釋,衛生檢查員關閉了好幾個檸檬水攤,小茱莉只是這些攤主之一,“檢查員的工作就是檢查食品衛生情況,保障人們的‘生命健康財産安全’。”但他也承認,“檢查員是在嚴格遵循規定,但他們也應該給小女孩和她的媽媽一個‘空隙’。”

  “我也有小孩,我不希望他們像這樣被對待。我需要向人們道歉。”科根説。

  除了這個道歉,當地一家廣播電臺主動資助茱莉在一家連鎖商店開了一個新的檸檬水攤,最終幫助茱莉成功湊夠了去迪士尼樂園的錢。綜合新京報、中國青年報

  這道題 必須謹慎對待

  觀/察

  -熊丙奇(教育專家)

  或許有人會説,培養孩子社會實踐能力和創業意識、鍛鍊人際交往能力,還有其他的形式,為什麼選擇練攤這種方式呢?毫無疑問,確實有其他方式,可是,如果讓普通老百姓,要通過複雜的手續,才能讓孩子去體驗,我相信,很多人都望而卻步了。換句話説,在街邊練攤,是十分便捷的“創業實踐”。就像美國“檸檬女孩事件”,女孩要擺攤,依法要去辦衛生執照,如此下來,有可能熱情都沒有了。

  調查顯示,我國大學畢業生的創業率只有2%不到,相比美國的大學畢業生創業率20%,差距較大。一名學生的創業意識、興趣,需要從小就培養、激發,但在我國,很難找到讓小孩子可以體驗創業、打工賺錢的機會,除了傳統意識之外,還有就是制定有各種限制,缺乏社會環境的支撐。比如,在英國,7歲孩子可以幫鄰居洗車賺錢,12歲孩子可以幫人臨時照看小孩,而且各社區有專門的培訓,另外,法律規定,13歲以上的少年可以擔任報童。這些都是為孩子的成長所考慮的。

  給孩子一個機會,就是給社會和未來一個機會。保護孩子的社會實踐熱情,而不是扼殺孩子的熱情,即便其在這方面的嘗試有些違規,執法者也必須謹慎對待,這是孩子們練攤給城市管理者所上的一課。(成都商報記者 湯小均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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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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