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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手拉手救落水同學均溺亡 安全教育制度缺失

2013年05月14日 10:20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一語中的:應試教育的現狀,使得安全教育在制度上遭遇缺失,我們國家的安全教育基本處於無組織的散落在中小學課本的“閱讀材料”之中的狀態

  學生溺亡的悲劇再次發生。

  5月11日,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羅陽一中8名初二學生相約一起到東江邊燒烤。其間,一名男同學疑誤踩江邊沙石滑入江中,其餘4名同學發現後手牽著手去施救,結果不幸一起落入江中失蹤。另外3名同學見此情況立刻報警求助。公安、消防及民間搜救隊立即組織搜救。至當晚10時許,5名失蹤學生遺體被打撈上岸。

  事發第二天,5月12日,博羅縣一些學校通過校訊通發出通知,要求學生家長加強對孩子的教育,碰到類似事故不能盲目施救,這不是自私的表現,而是一種生存知識。

  惠州市官方微博“平安惠州”也提醒:“珍愛生命!學校和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參與本次活動的兩位同學還原了事發當日的情形:11日上午8時多,他們抵達燒烤點——博羅縣濱江路葫蘆嶺附近的東江岸邊,大家吃飽喝足後接近11時。

  幾人下水,大約玩了10來分鐘,蘇某凡就開始往下沉,並揮手喊救命。石某平、胡某源、林某鴻3人手拉手想去救蘇某凡,結果,幾人一個拉一個地往下沉。正在燒烤的華某鋒聽到呼救,也跑到江邊施救,結果也掉了下去。

  中國人民大學危機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鈞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按照國際準則,救人者須先自保,即首先要確保自己的安全,否則,自身都不具備防護能力,就會把自己陷於危險的境遇當中,甚至搭上一條生命,得不償失。

  因盲目施救而導致的溺水死亡的事件並不少見。

  從更深層的角度來看,悲劇的發生與學校“生存教育”的缺失有一定的關聯。

  唐鈞認為,目前學生安全能力培養存在五大問題:制度方面缺少常態化,意識方面淡漠風險管理,多方主體相互推諉,教育手段缺乏趣味,管理操作難見成效。

  應試教育的現狀,使得安全教育在制度上遭遇缺失,我們國家的安全教育基本處於無組織的散落在中小學課本的“閱讀材料”之中的狀態。安全教育的制度缺失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社會各方面對安全防範意識重視不足,導致社會層面的安全教育存在“運動型”宣傳模式的問題。

  唐鈞認為,學校應當是安全教育的重要主體之一,但學校安全教育在意識上、課程設置上、教育方式上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問題,亟待解決。

  “培養學生安全能力應該是學校教育的一個重要方面,通過講課的方式教授‘應知’的知識,通過演練的方式培養‘應會’的技能,來有效培養學生自救、互助的技能。有條件的學校還可以根據本地常發、易亡的危機事件開展有針對性的風險管理,形成應對突發事件的制度化體系。同時,學校、家庭、社會三方都應該共同出力,各司其職,盡到對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的義務。”唐鈞説。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則認為,這一事件有其偶然性,也可能學生缺乏安全教育、沒有科學的施救常識、缺乏施救能力等,但主要還是反映出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教育不足。比如,儘量避免去那些危險的地方;要有防範安全隱患的意識,如果遇到意外不必到很遠的地方去救助;做好一切外出的準備,告知家人隨時取得聯繫。廉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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