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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幼童放學途中溺亡 幼兒園欲賠5萬元遭拒

2013年04月15日 13:17 來源:南海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瓊中灣嶺鎮裏塞村王玉棉3歲的大兒子王儒達在烏石農場幼兒園就讀,3月12日,孩子放學後沒回家。王玉棉尋找發現,大兒子和還未上學的2歲小兒子,在離村子不遠的裏塞水庫雙雙溺水身亡。王玉棉認為,負責接送孩子的老師沒將孩子交到家長手中,以及水庫有安全隱患,才導致了悲劇發生。日前,園方表示願意賠償5萬元,遭到死者家屬拒絕。

  兩個幼小的兒子溺亡,讓王玉棉和丈夫失去了生活的信心。事發一個多月了,王玉棉每每想起兒子就不禁淚流滿面。幼兒園有關負責人稱,當天負責接送孩子的副園長已將王儒達交給奶奶張玉來。老人家既難過又委屈。她告訴記者,當日她在橡膠林裏砍柴,傍晚才離開,回村途中才得知孫子溺亡的噩耗。張玉來稱,她在橡膠林裏砍柴時,有一名村民在場。王玉棉介紹,平日都是她接送孩子。當日下午4時30分,她像往常一樣在村口小賣部等著接孩子,可沒見孩子的蹤影,一小時後她給幼兒園的老師打電話,才得知孩子已在其他接送點下車了。

  記者看到,當天幼兒園名單線路表上寫有王儒達的名字一格只打了個勾,沒有家長的簽名和手印。記者問:“名單線路表上為什麼沒有家長簽名和手印?”該園副園長説:“有的孩子家長嫌麻煩,不願意簽。”

  就賠償一事,王玉棉夫婦多次與園方交涉,但一直協商不下。4月11日下午,瓊中縣政法委組織烏石農場幼兒園、瓊中縣水務局有關負責人和死者家屬進行了協商。園方表示,家長對孩子缺乏看護,有一定的責任,水庫也缺乏安全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瓊中縣水務局也有一定責任。“我們願意賠償5萬元,只要你們在調解書上簽名,我們馬上就給錢。”幼兒園有關負責人表示。“幼兒園沒將孩子送到我們手裏,出了事,怎麼能把責任攬到我們頭上呢。”王玉棉哭著説,幼兒園的賠償金額太低,她無法接受。

  瓊中縣水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水庫確實存在安全隱患,他們已加強管理和進行整改,在水庫壩頂上砌了80釐米高的防護墻。“該是我們承擔的責任,我們不會推卸。”該負責人稱。瓊中縣教育局馮副局長告訴記者,該局明文規定幼兒園在家長接送孩子時,必須要在名單線路表上簽名並按手印確認。“對於烏石農場幼兒園只在名單上打勾的做法,我們一定會嚴肅處理。”馮副局長表示。

  兩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離開了人世,留給親人的是無盡的悲痛。記者了解到,王玉棉已做了節育手術。灣嶺鎮政府已向計生部門遞交了特別申請,希望王玉棉夫婦再要一個孩子。4月14日傍晚,記者獲悉,15日下午灣嶺鎮政府將組織幼兒園和死者家屬進行協商。(南國都市報 見習記者吳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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