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時出國學習,已向對象國高校足額繳納了學費,如今畢業日期臨近,母校卻催繳大三學費。近日,雲南民族大學的一則繳費通知,讓這所學校東南亞南亞語言文化學院的200多名學生感到意外又疑惑,“重復收費”、“用學生的學費發補助”、“拿學費來替學校還債”等猜測四起。這筆錢到底該不該收?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學生訴苦
已向對象國高校足額繳費,畢業前被母校要求補繳,不交錢不給畢業證
“根據學校規定,大三齣國的學生應繳納大三當年的學費……”4月2日,即將畢業的泰語專業學生小雲(化名)突然接到輔導員短信通知,要求在4月8日前將3400元打入指定的銀行卡,以備銀行代扣學費。短信特別強調,“必須先繳清大學4年的學費,才能拿到畢業證。”
2011年7月,小雲按照雲南民族大學“3+1”本科人才培養模式的教學安排,赴泰國學習一學年,2012年4月底才回國。她想不通,那一年明明沒有在國內就讀,為何還要繳學費?
同時收到短信的,還有東南亞南亞語言文化學院2013屆泰語、緬甸語、越南語、寮國語和柬埔寨語專業的200余名學生。柬埔寨語專業學生小軍(化名)説,他于2011年9月前往柬埔寨金邊皇家大學,一學年的學費是500美元。算上住宿費、生活費、簽證費以及往返機票等“自費項目”,總共花去人民幣2.5萬元左右,遠比在國內上一年大學花得多。“如果再補繳一年學費,就相當於同一學年繳了兩次學費。”
更讓這些學生疑惑的是,他們之前的10多屆學生同樣出國學習一年,卻從未向雲南民族大學繳納過大三學費。2011年出國前,學院老師也曾公開告知,他們將與學長學姐同等待遇。如今,母校要求補繳學費,算不算重復收費?
輔導員在短信中還提到,補繳學費後,“學校肯定會以補助形式在大家畢業的時候補給大家。請每位同學將護照上的出國簽證日期和回國簽證日期複印件上交,作為發放補助的依據。”
4月3日,校方召集東南亞南亞語言文化學院2013屆學生開會。參會學生告訴記者,開會的目的既是解釋情況,也是催款。會上有老師説,雲南民族大學從昆明市區內搬遷至呈貢大學城新校區,因此欠下大筆建設費,希望同學們理解學校的難處。
“學校收我們的學費又當補助發給我們?”“學校是要拿我們的學費來替學校還債嗎?”種種猜測一時攪得人心惶惶。
校方解釋
出國學年仍有學籍管理等開銷,不存在“用學費發補助”或“替學校還債”
據東南亞南亞語言文化學院院長陸生介紹,自2000年起,學校開始實施“3+1”本科人才培養模式,依照學校與國外高校簽訂的合作協議,外語類專業的本科學生在大三期間赴專業語言對象國高校學習一學年,學校承認其在國外學習期間所取得的學分。
“學生都是自願選擇是否出國。”陸生表示,由於東南亞、南亞國家距離雲南不遠,收費相對不高,對學生的吸引力很大。據校方提供的數據顯示,東南亞南亞語言文化學院2013屆預畢業學生為242人,曾出國學習的達到216人。
雲南民族大學財務處副處長黃素梅稱,有關2013屆以前參與“3+1”本科人才培養模式的學生沒有繳納大三學費的説法並不準確。此前,學費是根據學院提供的材料,直接作了退免等靈活處理,從不存在不用繳學費的情況,而學校也沒有再為這些學生發放助學金,“但這樣的方式其實並不規範。”
為完善教育收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2012年9月6日,雲南民族大學印發《“3+1”本科人才培養模式學生費用繳納和補助辦法(試行)》(即146號文件),提出根據“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凡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均按規定標準繳納全部四年學費。
陸生説,雖然大三那年學生未在國內上課,但也存在學籍管理、老師幫學生聯繫國外學校等花銷,學生在出國前或回國後還有一段時間是在校內正常上課,所以應該繳納這一年的學費。而考慮到學生在國外學習、生活不易,學校會按月向學生發放助學金補助,標準以當年應繳學費總額除以10個月計算,並按實際出國月份計發。2月和8月為假期,不計算在內。
“3400元學費除以10個月,每月補助就是340元。”黃素梅説,但助學金支出與出國學生繳納學費是兩類不同性質的費用。學校按照國家規定,從全部學費中提取10%設立專門的助學金,並不是直接用學費來發補助。而學費屬於財政非稅收入,學校會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學校每月的支出,是根據年初的預算批准,按月上報用款計劃後,再由財政部門撥下來,並不是學校想怎麼花就能怎麼花。“説要用學費來替學校新校區建設還債,更是不可能。”
疑雲又起
學校堅持收費合規,不能與“自費項目”混淆,已從學生銀行卡自行劃款
校方的解釋工作起到一定作用,學生們的情緒開始緩和。就在這個節骨眼上,有的原本觀望的同學卻突然發現自己銀行卡裏的錢,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銀行扣走了。針對學校“強制收費”的質疑再起。
黃素梅解釋説,學生入校時,學校就為每名學生辦理過一張銀行卡,主要用於學費繳納、補助金髮放等。從這個學期起,學校委託銀行在每月5日、20日進行兩次欠費代扣款。按照學校146號文件規定,2013屆出國學生應該補繳大三那年的學費。如果沒有繳費記錄,即視為欠費。當銀行卡上出現足額資金時,就會被銀行代扣。
許多學生因此不敢在校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存入太多錢。泰語專業學生小溪(化名)説,“我們現在就等著補助發下來,再把補助當作學費還給學校。”
那麼,大學四年還是繳了五次學費,這是否合理?“學校如果説收學籍管理費,我覺得是合理的。但要全額收取學費,還是想不通。”一名寮國語專業學生如此抱怨。對此,黃素梅説,學校收取的學費是嚴格按照雲南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文件中,有關文學類本科專業學費標準執行的,沒有超標超範圍收費,更不存在強制、重復收費。
東南亞南亞語言文化學院黨委書記劉紅則表示,學生出國那一年繳納給對象國高校的學費屬於“自費項目”,收費標準由對象國高校確定,與學院無關。所繳費用不應與大學四年的學費混淆。雲南省教育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雲南民族大學“3+1”本科人才培養模式經過了省教育廳審批。其國內部分的學費必須按規定收取,但繳納給對象國高校的費用,省教育廳無從干涉,目前也沒有明確的指導標準。
“校方出臺146號文件,只是針對‘3+1’本科人才培養模式學生費用繳納所作的規範,並非另立項目收費,所以也不需要向省教育廳備案。”黃素梅説。
但劉紅坦言,146號文件在2012年9月就已出臺,並下發給各位輔導員,但可能是輔導員忘了通知,才使得學生們在臨近畢業時才突然獲知需要補繳學費。在這一點上,學院老師做得不妥。
目前,學院正在統計2013屆出國學生的相關資訊,為發放助學金做準備。同學們仍在焦急等待:補助什麼時候能發下來?會被扣掉多少?記者 胡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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