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包庇並關説賭博性電玩,收賄高達2325萬,被冠上“史上最貪女檢”封號。(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12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包庇並關説賭博性電玩,收賄高達2325萬(新台幣,下同),被冠上“史上最貪女檢”封號。繼日前遭臺灣“監察院”彈劾後,“監委”調查發現,陳玉珍收賄期間,考績竟都是甲等、品德操守也列為A(足為楷模),昨(23)日通過糾正陳玉珍原任職機關“高檢署”與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針對臺“監察院”糾正“高檢署”一事,“高檢署”昨低調表示虛心接受,強調陳玉珍只是個案,未來將審慎檢討考績是否適切。
陳玉珍調任板檢(現為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時,利用各地檢署分案規則,故意將某電玩業者所涉案子,保留不結案,再以後案並前案的漏洞拖延不辦,長期包庇賭博業者。
陳玉珍從1999年12月起至2006年7月止,共收受賄2325萬元,被特偵組稱為“史上最貪女檢”,日前“監院”也以11比0,壓倒性通過陳玉珍彈劾案。
但陳玉珍原任職的板橋地檢署與“高檢署”,在陳玉珍收賄期間,歷任首長竟給予陳玉珍考績甲等,及“認真負責”、“腳踏實地”、“學養俱豐”、“明察秋毫”、“處事明快”、“視野宏觀”、“辦案迅速”評語。誇張的是,陳玉珍的品德操守項目竟被列為“足以楷模”等級。
“監委”趙昌平及高鳳仙指出,陳玉珍任職機關沒有詳實督考,對陳玉珍長期與電玩業者密切往來、收受賄款、關説等事實渾然不覺,讓陳玉珍可利用後案並前案規定不斷貪瀆,核有違失,昨天通過對“高檢署”與新北地檢署的糾正案。(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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