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陳進福。(圖片來自臺媒)
謝依涵也坦承,這段“性愛遊戲”缺乏左證,因陳進福不用手機,只用家裏電話,要約她時不是當面講,就是去店裏(媽媽嘴咖啡)説;碰面時間也是在淩晨1、2時後,甚至更晚,陳進福在張翠萍睡後,打開大門讓她進來,謝女也騙男友説自己已睡覺。謝表示,每次發生性行為後,陳進福都會給她數千到數萬元紅包,又陸續送她玉佩、珍珠項鍊等18件飾品。
謝依涵表示,當她準備跟男友祝宜夆結婚,決定結束她與陳進福不正常關係,因此下定決心去找張翠萍談,不料張女卻一副“不關我事”態度。法官反問謝女,“張翠萍不跟你計較就很好了,你卻還要殺她?”謝答:“這不是我要的,我寧可她理我……這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你(指法官)不明白我的心情。”
後來,陳進福表示與張翠萍感情不好,想奪回家中經濟大權,找她共謀殺害張翠萍,還説事後會買1棟房子及將600萬元現金給她。但法官質疑陳進福吃住無虞,“還能背著老婆私下匯款或拿紅包給你,顯然生活並無不自由。”
謝依涵説,自己跟陳進福的事,連母親跟男友都不敢讓他們知道,她想解決,張翠萍卻冷漠不理,加上若只殺陳進福,張翠萍一定知道是她殺的,因此才決定順著陳進福的計中計將兩人殺害。謝女強調是為斬斷不正常男女關係,“才選擇用最笨的方式解決問題。”
謝依涵的律師表示,今年1月某天半夜,謝女再度被叫到陳家,陳進福一臉陶醉看著她説:“我真的捨不得你走,你是我遇過最甜美的果實!”謝女因而認為,陳不會放過她。律師強調,謝女並非為財殺人,而是為斷絕曖昧關係、重獲自由才犯案。
當法官問謝女:“為何不遠走高飛、換工作或換電話,擺脫陳進福的糾纏?”謝女説,陳威脅她若離開,“會把你弄得很難看。”但她只想回到原來生活。
針對謝依涵及律師説法,檢方及家屬質疑她虛構故事,檢方對她求處死刑,全案定10月29日宣判。 (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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