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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好心變引狼入室 臺兩少年性侵恩人女兒遭法辦

2011年01月12日 08:1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12日消息 好心竟沒好報,新竹一陳姓工頭好心收留一名中學輟學蹺家的林姓少年和自己18歲的外甥。誰知兩人不知感恩,先後性侵恩人未滿14歲的女兒,近日兩人被新竹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重判。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新竹地方法院的判決書指出,2005年間,工頭陳姓男子見當時未滿18歲的翹家中學輟學生林姓男子居無定所,無固定工作,不僅雇用他到工地幫忙,還提供家裏房間給他居住。沒想到林姓男子竟性侵老闆年僅10歲的女兒。

  事後兩年內,林姓男子先後與少女發生10余次性關係,後來被害少女對林姓男子漸有好感,未再反抗或拒絕,兩人變成男女朋友,直到被害少女另交男友後才停止。

  不過,被害少女的噩夢仍未停止,前年18歲表哥投靠其父後,得知她和男友偷嘗禁果,以此脅迫和他發生關係。她擔心被父親責罵,任憑表哥性侵得逞7次。

  被害少女的父親輾轉得知此事後,怒控兩人性侵,還持棒把外甥的左腿打斷。“我嘗試給年輕人一個機會,他們卻反過頭來欺侮我女兒,這還有天理嗎?”少女父親告訴警方,絕對不和解,請法官從重量刑。

  被害少女的表哥,去年初被新竹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2年零8個月。至於陳姓工頭好心收留的林姓男子,法官考量被告犯案時未滿18歲,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零8個月。(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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