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當局制定禁奢條款 限制欠稅者日常生活費用

2009年11月05日 16:4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5日消息 臺灣前太平洋電纜公司董事長孫道存欠稅,生活卻依然豪奢,引來外界抨擊。臺行政機構今天通過修正行政執行“法規”,增訂了“禁奢條款”,對於像孫道存這樣欠稅的人,未來將限制他們的消費,如不遵守就將面臨被收管。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灣的欠稅大戶孫道存日前與妻子逛百貨公司買名牌,引發社會譁然。為了回應社會的期待,臺行政機構5日通過行政執行“法規”的修正。未來欠稅達一定金額未清償者,如果其生活超過“一般人通常程度”,臺“法務部行政執行處”將可以禁止其購買、租賃或使用一定金額以上的商品或服務。也可禁止其搭乘特定的交通工具、禁止特定的投資、禁止于特定的高消費場所消費,並可禁止其贈與或借貸他人一定金額以上的財物,還可對其每月的生活費訂出一定金額內的限制。

  臺行政機構發言人蘇俊賓説,“吳敦義特別表示,近來社會大眾對於某些人士,欠繳鉅額稅款,卻仍享受極盡奢華,多所批評,主張臺當局應該有更積極的作為,促使這些人儘速履行他的義務,特別提案修正行政執行法規,提‘禁奢條款’。以具體的行動回覆臺灣社會的期待。”

  報道説,違反臺灣“禁奢條款”的欠稅者,如果提不出正當理由,執行機關得命其立即清償適當的欠稅金額,或報告財産狀況。如仍不清償、不報告或為虛偽報告,臺“法務部行政執行處”將可對其“限制住居”,或是“聲請法院裁定收管”。(王賽賽)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