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1日消息 據臺媒“今日新聞網”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11)天下午4時一審宣判陳水扁家四大弊案,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涉及洗錢罪成立,分別判2年6個月及1年8個月有期徒刑,黃睿靚則獲緩刑5年但需罰2億元(新台幣,下同),吳淑珍律師林志忠表示,已與陳致中聯絡上,陳致中認為判的非常重,雖然有緩刑,但繳不起2億元,對結果非常失望。
面對重判的結果,吳淑珍的律師林志忠下午指出,在宣判後並未聯絡上吳淑珍,但已與陳致中通過電話,他轉述陳致中的説法指出,陳致中認為判的很重,雖然黃睿靚獲緩刑,但附2億元的公益捐款,他們繳不起,因此,他對判決的結果非常失望。(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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