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因爆料扁子女島外坐擁鉅款挨告 邱毅被判無罪確定

2009年04月30日 15:4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3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國民黨“立委”邱毅2006年間指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兒子陳致中在島外坐擁鉅額存款等,被陳幸妤姐弟控告,臺灣“高等法院”判邱毅無罪確定。

 

  據報道,國民黨“立委”邱毅2006年間指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兒子陳致中在美國開設銀行賬戶、購買豪宅、投資大華超市,在島外坐擁鉅額存款等,陳幸妤姐弟控告邱毅妨害名譽。

 

  臺灣“高等法院”認定邱毅已盡調查能事,且陳幸妤姐弟當時為“第一家庭”成員,兩人在美是否擁有鉅款與“第一家庭”當時是否涉相關貪瀆案有關,可受公評,判邱毅無罪確定。(章潘)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