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陳致中夫婦請求認罪協商 臺檢方:錢應先匯回臺灣

2009年02月06日 07:0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6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針對陳致中夫婦請求認罪協商一事,由於兩人還牽涉7.4億(新台幣,下同)洗錢案,特偵組短期內不會進行。但辦案人員強調,陳致中夫婦若能在結案前,儘速將目前仍藏匿于瑞士的未被凍結的2.4億元新台幣、1000萬美金兩筆資金匯回臺灣,會慎重考慮啟動認罪協商。

  報道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兒媳婦黃睿靚日前在法院開庭時指稱,願交代藏放臺、日兩地友人的6億珠寶及資金。特偵組在春節前已訊問過兩人,這6億元資産大部分在島內,藏匿在具有日本籍的友人在臺灣的地點,並未藏在日本。

  而對於陳致中夫婦請求認罪協商,檢方一直抱持懷疑。據臺媒指出,檢方三度傳喚兩人,黃睿靚相當擔憂她涉及洗錢案,恐將入獄,因此急切請陳致中認罪協商,可説是陳致中認罪協商的“推手”。黃睿靚出庭時公開向她的公公、婆婆道歉,原因就在此。

  不過,特偵組目前沒有與陳致中夫婦進行認罪協商的計劃,主要是因為陳致中夫婦另涉7.4億洗錢案。這部分案情尚未偵結,檢方無法確認與先前起訴部分有裁判上一罪關係,因此短期內並不會啟動認罪協商。

  但特偵組已將“最高檢察署”的臺銀賬戶賬號交給陳致中夫婦,若兩人能結案前,將元大馬家協助匯至瑞士未被凍結的二筆錢,分別是新台幣2.4億、美金1000萬元匯回臺,特偵組會以兩人犯後態度良好,考慮儘快與兩人開啟認罪協商程式。(章潘)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