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3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力霸集團遭掏空案今天一審宣判,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在判決書中一口氣告發、移送71人,其中包括臺當局前財政部門主管林全、李庸三、前金融監管部門副主管張秀蓮等人都在告發之列。
力霸案宣判除了對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一家人判處重刑外,多達4000多頁的判決書還指出,臺當局金融監管部門相關人員包庇、配合力華票券,且主管機關違法縱容放任,未依票券金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將針對違法人員所犯情節輕重處分或移送偵辦。
遭移送的除了林全、李庸三、張秀蓮以外,還有現任金融監管部門保險局局長黃天牧、檢查局長鐘慧貞、前銀行局長曾國烈、前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前銀行局組長陳樞、土地銀行總經理蔡慶年等人,都是與力華票券案相關;而前無盟“立委”蔡豪、以及他的妻子宋麗華,則在亞太固網案件部分,也遭到告發、移送。
力霸案判決書多達4000多頁,被告一共有139人,除了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王金世英、王令麟妻子蔡雪卿等4人逃亡通緝中、2人重病未出庭,其餘133人僅有10人無罪。
全案掏空金額高達新台幣427億8715萬2406元、扣押金額12億1229萬2385元、涉案小公司約144家、開庭478次、傳喚證人298人、扣押證物多達290箱,臺北地方法院召開記者會時搬出相關卷證,堆滿了會議室桌面。(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