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中小學學科培訓材料超出國家課程標準
記者從北京市教委獲悉,為嚴格管理中小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材料,有效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北京市于近日出臺中小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實施細則。
該細則明確,對於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材料,北京市將採取機構內部審核和教育行政部門外部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雙審核,堅持凡編必審、凡用必審。同時,對培訓材料的12種情形作出禁止性規定,包括: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污衊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模範,或者歪曲黨的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人民軍隊歷史;污衊攻擊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損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有反華、辱華、醜華等內容;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等。
北京市教委指出,中小學生培訓材料內容應科學準確,容量、難度適宜,與國家課程相關的內容應符合相應課程標準要求,不得超標超前,並符合學生成長規律,滿足多層次、多樣化學習需求,有利於激發學習興趣、鼓勵探究創新。機構選用境外教材,應參照《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記者 樊未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