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評: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法制網特約評論員 李巍濤 商海通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個國家憲法日,同時也進入第三個“憲法宣傳周”,今年憲法宣傳周的活動主題為“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憲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思想深邃,立意高遠,成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前不久,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在京召開,習近平總書記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麼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要問題,提出了“十一個堅持”,其中就包括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
可以看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把實施憲法擺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採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了突出成就。
徒法不足以自行,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憲法只有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才能真正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弘揚憲法精神,對於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弘揚憲法精神,要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題中應有之義。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錶也。”弘揚憲法精神,必須明確和堅持中國共産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處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地位,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
弘揚憲法精神,要明確憲法的根本法地位。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憲法集中體現了黨和人民的統一意志和共同願望,是國家意志的最高表現形式。
弘揚憲法精神,必須明確憲法承擔著對國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領導核心和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和奮鬥目標等事關全國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全局性問題作出規定的根本任務。我們要更好維護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的權威地位,更好發揮憲法治國安邦總章程的作用,不斷厚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治保障,塑造全社會的憲法信仰,夯實依憲治國的法治基石,凝聚共同奮鬥的政治共識。
弘揚憲法精神,要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弘揚憲法精神,必須認識到憲法的實施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保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方面事業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都離不開憲法的保證和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巨大成就,也無不閃耀著憲法精神的光輝。只有通過認真實施,將憲法精神付諸實踐,才能發揮其強“根”固“本”的巨大作用。
弘揚憲法精神,要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權威。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證憲法實施,加強憲法監督,維護憲法尊嚴,把實施憲法提高到新水準。
當前,我國憲法實施監督機制還不夠健全,弘揚憲法精神,必須把實施憲法擺在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採取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從現實需要看,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尤需以憲法為遵循,更好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權威。
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強則國家強。習近平總書記對憲法的系列重要論述,抓住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關鍵和重點,涵蓋了憲法內容的各個方面,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憲法理論體系,是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強大思想武器,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在法治昌明的新時代、在前景廣闊的未來,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必將激勵著各行各業的人們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在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過程中發揮新作用、作出新貢獻。
(作者李巍濤係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商海通係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