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降低社保繳費 需要減去的是不合理支出
原標題:降低社保繳費 需要減去的是不合理支出
12月9日,據《人民日報》報道,從今年5月1日起,《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正式實施,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率高於16%的省份均下調至16%。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預計,光是這一項降費,2019年全年將為企業減免社保費用超3800億元。
通過給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減稅降費來減輕企業負擔,使其具備輕裝前行的條件,為經濟運作增添活力,是今年中國經濟運作的“主旋律”之一。在這項工作中,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率,是重要的一環。這一改革與其他方面的減負匯合在一起,大大減輕了中國企業的負擔,為中國經濟的增長提供了重要的支撐。
社保繳費,是我國養老制度改革後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這項制度將社保繳費分為兩個部分,分別是職工從工資中支出的部分和由企業支出的部分,這兩部分資金由企業統一代扣代繳。在我國養老制度改革之前,職工從企業退休以後,企業仍要向其發放養老金並一直負擔到其去世,這既使企業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也不利於保障退休職工的利益。改革以後,企業對職工的養老責任通過繳納社保金的形式來體現,而具體的養老金髮放等事宜則由政府建立的專業性社保機構負責,企業因此可以專心於經營。但企業對職工必須行使的養老責任並沒有因此被豁免,社保繳費實際上同發放給職工的薪金一樣,是企業必須承擔的合理的勞動力成本。
社保繳費制度建立初期,有的企業對這項改革不理解,出現了拖延甚至拒繳的情況。經過多年的努力,特別是隨著政府監管的加強,現在這方面情況已經大有好轉。但是,社保繳費為什麼會被企業看做負擔?這主要是因為,由於社保繳費可以免稅,前些年,一些效益比較好的企業以多繳社保費來避稅,有的企業的繳費比例甚至高於20%,而社保機構對此也持歡迎態度。這導致一些省份將繳費比率整體提高,一些效益比較差的企業也只能執行,社保繳費成了這些企業的負擔。這種超越國家規定比例繳納的社保費,超越了企業承擔的合理成本的界線。因此,將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一律降到16%,這既是為了給企業減負,同時也體現了社保繳費的嚴肅性。
長期以來,一直有輿論認為,目前職工繳納的養老費並不是給自己存著,而是被養老機構用於向退休者發放養老金了,一些職工因此對繳納養老金産生了抵觸心理。實際上,退休職工的養老金由在職職工繳納的養老金支付,代代相繼,形成一種穩定的鏈式結構,是國際通行的模式。當然,對於中國來説,一個現實的問題是,由於人口結構的變化,老齡化正在快速形成,養老金面臨“缺口”壓力。因此,一方面需要通過財政支援、國有股劃撥等手段夯實社保基金,另一方面則仍應保證企業繳足社保資金。而作為職工個人,不能被一些似是而非的議論所左右,而應該認識到,積極參與社保,繳足個人應繳資金,既是對現行社保鏈式結構的支援,也是對將來自己享受養老福利的一種保證。
保證經濟的穩定運作,從根本上説是為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幸福;社保制度的穩定運作,也對人民群眾的利益和幸福有重要的意義。從這一點上看,經濟穩增長和強化社保體系是不矛盾的。因此,在降低企業社保繳費的同時,還應該注意到社保體系的可持續性,需要減去的只是部分不合理的支出。除此之外,降低企業負擔,還是應該積極降低稅收和一些不合理的費用,真正給企業以實惠。
周俊生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