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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立法規制不文明行為 核心價值觀入法應注意什麼

2019-10-15 09:57: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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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地立法規制不文明行為

  專家認為核心價值觀入法應合理設置行為尺度

  又一個城市要處罰“馬路低頭族”了。

  近日,《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獲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這一條例針對“低頭玩手機”過馬路等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瀏覽手持電子設備或者嬉鬧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通過立法的方式處罰“馬路低頭族”,早有先例。2019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禁止“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等,影響其他車輛或者行人通行”的不文明行為,違反該規定的,處警告或者十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旨在“引導促進文明行為,治理不文明行為”的溫州和嘉興,都在立法時明確將“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立法目的——這樣的做法,在近年來並不少見。

  多位專家近日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認為,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意義重大,多地通過立法的方式進行探索和創新,值得肯定。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治國情調研室主任呂艷濱認為,多地通過立法方式對不文明行為進行規制,有利於引導社會公眾摒棄不文明行為,很好地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是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體現。

  多地立法促進文明行為

  儘管嘉興市不是第一個立法規範“馬路低頭族”的城市,但這一舉措仍然引起了輿論的熱議。

  《立法處罰“過馬路看手機”,並非小題大做》《立法治理馬路“低頭族”,十分必要》《馬路低頭族“罰單”應全國推行》……對於這一做法,很多媒體給予了肯定。

  “過馬路看手機”的行為危害並不小,但由於法律沒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和處罰措施,人們對此雖頗有微詞,但也無可奈何。

  負責起草條例草案的嘉興市文明辦為了解哪些不文明行為最受公眾關注,在草案起草前進行了充分調研,共發放調查表2900多份,徵集到條目兩萬多條。其中,“不文明過馬路”屬於最為普遍的不文明行為之一。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立法前的調研結果顯示,人們對於治理“不文明過馬路”等不文明行為呼聲強烈。嘉興市立法治理“馬路低頭族”等不文明行為的做法,很好地回應了社會關切,較好地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到法治建設中。

  除了不文明過馬路,隨地吐痰、赤胸裸背等不文明行為也成為多地治理的焦點。

  今年8月5日至25日,北京市開展了促進文明行為社會問卷調查活動,為正在進行的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立法提供參考。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隨地吐痰、便溺、亂扔亂倒廢棄物,從建築物向外拋物,行人或非機動車亂穿馬路,赤胸裸背等行為,市民群眾認為最不文明。在充分吸納社會問卷調查結果的基礎上,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起草小組起草了《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

  在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地方法治的實踐中,各地進行了許多有益探索和創新。天津、昆明、貴陽、銀川、青島、無錫等城市先後制定了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倡導文明行為,治理不文明行為,提升社會文明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地方在制定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時,基本上都會在第一條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立法宗旨和目的。例如,《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一條規定:為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文明行為,治理不文明行為,提升社會文明程度,建設文明幸福的現代化天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實現良法善治正確之路

  “要發揮法律的引導促進作用,引導公眾提升素質。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到法治建設中,從而推動其立法目的的實現。”劉俊海説。

  《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出臺,使得溫州成為全國首個對“斑馬線低頭族”作出法規約束的城市。在該條例施行不到半個月,溫州就開出了首張罰單——2019年1月14日9時24分,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斑馬線上的“低頭族”市民胡女士現場開具了處罰罰單,罰款10元。

  根據溫州交警統計,截至目前,交警部門對斑馬線上的低頭族已處罰6119起,其中警告5496起、罰款623起。今年8月,溫州交警部門對斑馬線“低頭族”進行常態化整治,加大教育處罰力度。經過一段時間管理後,市區行人過斑馬線低頭現象明顯減少,文明出行習慣逐步養成。

  呂艷濱認為,對於一些不文明行為,人們往往將之歸結于不道德,然而,僅止于道德評價並不能很好地引導公眾加強自律。近年來,一些地方通過立法的方式,對部分影響社會秩序和他人權益的不文明行為進行法律規制,符合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大方向,對於倡導文明行為和治理不文明行為,有著積極意義。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需要法治的支撐和保障。事實上,不僅僅是對文明行為的促進,包括誠信社會的建設等,都是如此。”劉俊海説。

  劉俊海認為,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誠信建設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石。誠信社會與法治社會互為表裏,相輔相成,密不可分。一方面,誠信社會有助於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另一方面,法治社會是誠信社會的根基,沒有法治社會,就沒有誠信社會。因此,全面建設誠信社會離不開公平有效的法治保障。

  “依法治國的核心是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概括起來就是四個字——良法善治。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正是實現良法善治的正確之路。”劉俊海説。

  與當下文明程度相匹配

  今年6月29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閉幕後舉行了第十二講專題講座,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作了題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法治建設》的講座。

  張文顯認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需要正確把握行為標準,合理設置行為尺度。核心價值觀入法,既要引導、激勵、約束,又不能超出高限、強人所難。

  “如果簡單地將法律視為提升道德的工具,會使社會生活泛道德化,甚至混淆法律與道德的界限、法律與黨紀的區別。核心價值觀是一個具有彈性標準的價值導向和價值原則,在融入法律的時候,要對社會文明程度和平均道德水準進行深入調研、科學研判,做到與當下的社會文明程度相匹配,與大多數人的道德水準相適應。”張文顯説。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尤陳俊同樣認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融入法治建設過程中,需要在某種程度上做好道德法律化的分寸把握和力度平衡。如果將“任何社會成員均應履行的最基本道德要求”法律化,自然沒有問題,但如果要將“那些作為理想的卓越的道德要求”法律化,則要特別謹慎。

  尤陳俊強調,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此類想法或做法與社會結構、觀念的現狀與趨勢是否貼合以及與其他制度之間是否存在根本性的衝突,應當穩妥漸進,而不能驟然用力過猛,或者只有方向性的大想法但卻缺乏具體可行的制度設計。

  “這幾年某些引發社會熱議的道德懲戒泛化做法,基本上都屬於過於急迫地將某些‘願望的道德’法律化,而並沒有很好地把握法律和道德的各自界限,結果很可能事與願違。”尤陳俊説。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