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為中心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
在1月15日至16日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加快推進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這一重要部署,進一步指明瞭新形勢下加強政法工作的方向目標,為做好新時代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社會治理形勢出現根本性好轉,新的社會治理體制基本形成,多個社會治理領域出現積極的重要轉捩點,與此同時,深刻的經濟社會變革、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人們對主觀感受和價值追求的重視以及網路社會的興起,又對社會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戰。研究問題、應對挑戰,必須回到“為了誰,依靠誰”的出發點上,才能拿出穩妥、有效、管用的措施辦法,建立起保證長治久安的體制機制。
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大國,我們始終堅持社會治理為了人民,不斷加大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司法力度,深化和完善各項為民便民政策措施,使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各級政法幹部必須深深紮根於人民,積極回應人民的新期待,及時體察民聲,創新為民謀利、為民辦事、為民解憂的機制,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形成有效的社會治理、良好的社會秩序、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大國,我們也始終堅信人民群眾蘊藏著無窮的力量。在我們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的大國,推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量任務在基層、推動黨和國家各項政策落地的責任主體在基層、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工作也在基層,只有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聰明才智,才能不斷開創社會治理的新局面。發揮民智、依靠民力,落到具體的工作中,勢必要求各級政法機關創新社會治理思路,創新組織群眾、發動群眾的機制,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社會治理,讓政府、社會、公眾各歸其位、各擔其責;保障和實現人民在社會治理事務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推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確保社會治理過程人民參與、成效人民評判、成果人民共用。總之,要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發動全社會一起來做好社會治理工作,使整個社會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樹高萬丈,植根于大地;江河千里,回溯于其源。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各級政法機關務必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把黨的群眾路線落實到新時代政法工作的全部活動之中,為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不懈奮鬥。(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本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