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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實現城市發展動態平衡(人民要論)

2018-03-01 20:02: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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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正在推進世界上最大規模的新型城鎮化。新型城鎮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實現現代化和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重要引擎。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新型城鎮化取得重大進展。2017年末,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8.52%。城鎮化快速推進,越來越多的人口工作生活在城市,對城市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快新型城市建設”。建設新型城市,必須深入研究城市運作規律。城市是各類資源要素的集中地,是人口和産業的集聚地,是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方面活動的中心。換言之,城市是由多種元素、多種功能聯結耦合成的巨大而複雜的社會系統。這些元素和功能在運動中有機結合與協調平衡,是城市有序運轉和高效發展的基礎與保障。加快新型城市建設,關鍵是把握城市運作規律,實現城市發展動態平衡。

  促進生産、生活、生態功能動態平衡

  新型城市應當是生産功能、生活功能、生態功能的有機結合體。城市是生産的基地,資本、勞動力、科技等要素在城市集中與組合,形成各式各樣的生産活動,創造出豐富多彩的社會供給。城市是生活的樂土,以日新月異的多樣化産品和日益豐富的專業化服務,不斷滿足人們的多方面需求。城市還是生態的載體,理想狀態應當是人與人、人與自然在這裡和諧共處。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們特別重視城市的生産功能,也比較重視城市的生活功能,但對城市的生態功能有所忽視。進入新時代,建設充滿活力和魅力的新型城市,需要統籌生産、生活、生態三大功能佈局,實現三者動態平衡。

  努力實現各種功能佈局的動態平衡。在實現生産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基礎上,把創造優良人居環境作為城市發展的重要目標和統籌生産、生活、生態功能的紐帶。從整體規劃到具體設計,都應體現生産、生活、生態的全方位、多層面融合,努力實現各種功能佈局動態平衡。

  全面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綠色發展理念是推動實現城市生産、生活、生態功能動態平衡的重要理念。應把綠色發展融入城市生産空間,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産業,提升綠色經濟在城市經濟體系中的比重,逐步實現經濟結構綠色化;融入城市生活空間,將山水林田湖草作為城市生命體的有機組成部分,依託現有山水脈絡開展城市建設,努力打造特色山城、水城,讓市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促進各類産業發展動態平衡

  城市和産業發展相輔相成,新型城市應當是産業發展高地和創新區域。城市與産業之間的關係大體有兩種:一種是以産興城,依託當地特色資源稟賦,在不斷壯大産業的基礎上集聚人口、形成城市;另一種是以城聚産,依託城市集聚人口,繼而推動産業不斷發展壯大。無論是哪一種情況,産業都是城市的支撐。建設新型城市,要努力實現城市各類産業發展的動態平衡。

  城市各類産業發展的動態平衡,本質上是産業發展與城市發展相協調,關鍵是兩個方面:産業發展能滿足城市發展的基本需要,産業發展能支撐城市可持續發展。這就要求城市産業發展適應城市需求變化、緊跟科技創新步伐、遵循自身演進規律,不斷實現新老産業接續和新舊動能轉換。

  優化城市産業佈局,促進城市各類産業發展動態平衡,需要考慮兩方面的國情:一是我國城市發展往往不是單個城市的單打獨鬥,大都是一個較大城市或中心城市和若干中小城市、小城鎮組成城市群,形成共同發展格局。因此,城市群內各城市應結合資源稟賦和區位優勢發展特色優勢産業,以形成城市間錯位發展、分工協作的産業發展狀態。各個城市不需要面面俱到地發展所有産業,而應將自身的産業發展放到城市群內統籌考量,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實現合理分工。二是我國的城市往往包含或大或小的鄉村區域。因此,城市的産業佈局還應考慮城鄉融合發展的需要,宜城則城、宜鄉則鄉,並促進城鄉要素合理配置,促進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實現産業結構優化與城鄉品質提升互促共進。

  促進各類人群構成動態平衡

  新型城市是各類人群高度協作的區域。城市要實現有效運轉,必須具備多樣化功能。人是這些多樣化功能的最終需求者,也是這些多樣化功能的實際創造者。換言之,城市多樣化功能的實現需要不同人群擔當不同角色,形成適度的人群規模和合理的職業結構。只有實現各類人群合理分工、相互支撐的動態平衡,才能形成生機勃勃的城市圖景,促進城市有序運轉和不斷發展。促進各類人群構成的動態平衡,需要把握好三個關鍵。

  形成廣納各類人才的開放包容型系統。城市應基於發展需要和運作平衡,以開放的原則和包容的胸懷,廣泛吸納各類人才。統籌推進戶籍制度等改革,結合城鄉融合發展,推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當前,我國農村還有不少富餘勞動力。農村富餘勞動力進城就業既是發展“三農”的需要,也是建設新型城市的需要。應積極推進城市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逐步解決在城市就業居住但未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務問題。與此同時,著眼城市可持續發展和職業結構均衡,鼓勵有條件的大城市針對急需人才放開落戶限制,優化城市創業條件、創新氛圍和發展環境。

  對城市流動人口進行合理調控。城市的空間尺度、環境容量和承載能力是有限的,需要考慮城市人口的適度規模和合理佈局問題,否則城市就難以正常運轉。因此,要從結構、規模和流動節奏上對流動人口進行合理調控。同時,應考慮到城市功能的變化和承載力的限制,把集聚與疏解有機結合起來,以避免出現“城市病”。值得重視的是,城市流動人口調控要統籌兼顧、提前謀劃、注重方式、制定預案,使調控在保障人口結構動態平衡的前提下有序有效進行。

  持續提高市民素質。良好的市民素質既從根本上體現著城市品質,又是實現城市動態平衡和有序運轉的堅實基礎。應把提高市民素質作為一項長期任務抓實抓好。這既包括專業技能培訓,又包括思想道德素質培養。提升市民素質,可以集聚促進城市發展的正能量,促進城市和諧發展。

  促進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動態平衡

  新型城市應當是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深度融合體。物質文明是城市運作和發展的基礎,要順應現代城市發展新理念新趨勢,不斷提升城市物質文明水準。樹立長遠眼光,基於百年大計甚至千年大計高標準規劃、高水準建設各類城市基礎設施;把現代科技成果和建築藝術最大限度地應用於城市建設,努力建設數字城市、智慧城市、海綿城市和綠色城市。應當注意的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量力而行”是指控制規模和速度,絕不是降低標準與品質。低水準的粗放式建設不僅會導致“拆—建—拆”的惡性迴圈,而且影響城市整體形象。

  在加強城市物質文明建設的同時,要特別重視精神文明建設。城市不能只有物質文明,還應有高度發達的精神文明。深厚的文化底蘊、與時俱進的人文精神、向上向善的思想覺悟、團結友愛的道德風尚等都是精神文明的突出表現。一個充滿活力的城市應當是具有高水準精神文明的城市,一個散發魅力的城市必然是具有鮮明文化特色的城市。精神文明烘托城市氣質、彰顯城市精神,帶動城市産業發展、激活經濟潛能,從而不斷提升城市現代化水準。

  促進城市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動態平衡,需要綜合設計、統籌推進、有機融合,特別是抓好以下幾方面:一是努力打造城市獨特的精神品格。在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基礎上,結合歷史傳承、區域文化、時代要求,形成獨特的城市精神品格,對內凝聚人心,對外樹立形象。打造城市獨特的精神品格,還有助於解決“千城一面”問題,使每一個新型城市都成為“這一個”,而不是“又一個”。二是努力把區域文化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挖掘區域優秀傳統文化,努力實現城市優秀傳統文化元素、自然文化特徵與建築設施的完美融合。三是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産和傳統風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傳承城市文化基因。四是加強思想道德建設。持續開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開展移風易俗、弘揚時代新風行動,強化市民的城市榮譽意識、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和奉獻意識。

  需要強調的是,推進城市精神文明建設,既要繼承優良傳統,又要吸納現代文明;既要樹立具有特色的正確價值導向,又要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既要努力提高市民的文化道德素質,又要不斷提升管理者的思想認識水準和管理能力,並堅持管理者率先示範。

  促進城市發展與城市治理動態平衡

  良好的城市治理保障城市快速發展和高效運作,城市發展又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不斷提升。建設新型城市,要實現城市發展與城市治理相互促進、動態平衡。

  促進城市發展與城市治理動態平衡,關鍵在於創新思維、優化方式,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一是優化調整城市治理思路。樹立以市民為中心、為市民服務的思想,將“為城市管理市民”轉變為“為市民管理城市”,以維護和發展廣大市民的共同利益為指向,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務這個重點,緊扣治理“城市病”,形成正確的治理思路,選擇科學的治理方式,徹底改變粗放的治理模式,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二是建立良好的城市治理機制。深化城市治理體制改革,科學確定管理範圍、權力清單、責任主體和監督機制,切實解決治理缺位和治理越位問題。完善城市法規體系,依法規劃、建設、治理城市,堅持先立後破、邊立邊破,積極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加強社會治理,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市民的積極性,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用的治理格局。三是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強化資訊網路、數據中心等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現代科技與城市治理有機融合,促進城市各部門、各行業、各街區功能整合、資訊共用和業務協同,不斷提高城市治理的智慧化、精細化水準和有效性。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