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評:憲法自信是強大的主旋律
時隔14年,中國現行憲法將迎來第5次修改。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因此,修憲可謂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而另一方面,“凡益之道,與時偕行”,要及時將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通過國家根本法確定下來,使之成為國人的共同遵循和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活動準則。因此,修憲也是必要之舉。
從本次憲法修改的內容來看,每一處修改都富含深意,即使一字之變,也具千鈞之力。比如將“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修改為“健全社會主義法治”,不但表述更精確,而且也更契合全面依法治國的理念和歷史進程;將“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修改為“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等多處修改,則與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保持了高度統一,更是非常及時和必要。
修改建議中,關於監察機關的表述也是著墨較多的內容之一,建議中為此專門增寫監察委員會一節。這也使得監察委這一治國理政實踐中最新而且重要的制度創新通過修憲被賦予了憲法地位;同時順應了人民群眾把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的迫切要求。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修改憲法正是為了更好實施憲法,更好發揮憲法的國家根本法作用。修憲建議及時呼應了十八大以來波瀾壯闊的改革實踐、以人民為中心的治國理念和人民的意志和呼聲,這是我們建立強大憲法自信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