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潛逃1145天后自首:沒錢就撿垃圾 不敢去醫院
“潛逃在外的3年裏,我吃不香,睡不好。沒錢了就去撿垃圾,病了不敢上醫院。今天,當我走進檢察院,整個人一下就輕鬆了。我再也不用擔驚受怕了。”9月21日,潛逃在外1145天的貪污犯罪嫌疑人陳皆洋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攜贓款到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檢察院投案自首。
陳皆洋原是章貢區沙石鎮新圩村黨支部書記,在其任職的2008年至2011年間,該村受有關部門委託協助徵收贛州繞城高速、贛州體育公園的建設用地。徵地過程中,陳皆洋及該村其他5名村幹部萌生貪念,6人合謀利用虛增徵地面積、重復填報徵地項目的手法,套取徵地補償款後私分。
2014年8月初,章貢區檢察院通過對群眾來信舉報線索進行初查,發現6人的犯罪行為。正當檢察機關準備傳喚陳皆洋到案時,卻發現他已關閉手機,銷聲匿跡。
偵查人員兵分三路追查陳皆洋的下落:一路調取其手機通訊記錄進行定位分析;一路詢問有關證人了解其逃跑線路;一路前往其經常活動的場所及火車站、汽車站等地了解其出行情況。但多方排查均未見陳皆洋的蹤跡。偵查人員立即聯繫公安部門,對其採取網上追逃和邊控措施。
同時,偵查人員到陳皆洋親友家中,給其親屬做思想工作,勸導其親友配合偵查,提供陳皆洋的出逃線索或勸其回贛投案自首。另外,偵查人員加快了對其他5名村幹部的偵查進度,全面查實了陳皆洋等6人共同貪污徵地拆遷款30余萬元的事實。經法院審判,其他5每人平均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年來,追逃從未停止,但陳皆洋卻像人間蒸發一樣。2017年年初,章貢區檢察院將陳皆洋案列為年度必結案件,加大追逃工作力度。檢察官多次到陳皆洋家中做工作。同時,聯合紀委、公安、鎮政府等部門,深入其居住地和過往活動地摸情況,尋找“蛛絲馬跡”。9月21日,陳皆洋終於在其親友的勸説下,回贛州投案自首。
據陳皆洋交代,他出逃後,先後輾轉江西會昌、尋烏和廣東梅州、惠州等地,因為怕暴露自己,他不敢用身份證,去哪都乘坐短途班車。他也不敢用手機,除通過公用電話與妻子聯繫了幾次外,與其他人沒有任何聯繫。由於缺乏正常的生活來源,他吃飯也是有一頓沒一頓的。每當遇到警察或聽到警笛聲,他就非常害怕。晚上從來睡不安穩,常會在半夜突然驚醒。有一次,他在一個超市裏買牙膏,突然衝進來幾名警察,他當場嚇得手腳發抖,直到得知這幾名警察是來查盜竊案的,才松了一口氣。
10月23日,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