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線上消息(實習記者 劉祎彤):針對共用自行車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北京市近日發佈《共用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和《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這些新規提出,共用單車一般投放使用三年應更新或報廢。此外還明確了8種禁止設置自行車停放區的情形。
近年來,共用單車以其費用低廉、低碳環保、方便“最後一公里”出行等特色,深受公眾的喜愛。據行業估算,截至目前,北京市已向市場投放的共用單車數量已超過235萬輛。但是隨著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共用單車的發展也逐步暴露出一些短板,包括企業無序投放、承租人無序停放、押金缺少監管、集中停放區車位不足、承租人侵佔藏匿破壞車輛等問題。記者也在北京街頭的共用單車停放區域隨機採訪了幾位市民:
“車子有些損壞的、故障的挺多的,就是掃碼之後發現車子是有故障的。”
“其實共用單車的話用不了這麼多,而且擺放的確實太多了一些。您像我們這經常送快遞嘛,有的時候就需要在大廈、路邊停車,本來位置挺空曠的,但是現在的話都被這種共用單車佔滿了,我們都沒有地方停車了。”
“擺放方面沒有明確地劃分區域,我們都找不到停車位。我早上的時候從小區裏發現共用單車竟是壞的,都被別人堆放在樹叢中。”
近日北京出臺的《共用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對共用自行車品質提出了更高要求:共用自行車一般投放使用三年應更新或報廢;同時,企業應對共用自行車進行週期性整備,投入運營的共用自行車完好率應不低於95%。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院公路發展中心副主任王浩表示,此次新規對車輛的基礎要求做了諸多限制,主要是為了避免市民在使用共用單車的過程中發生危險。“運作時間長了以後車輛的基礎要求達不到,可能會産生安全運營的一些問題。以及車輛的技術狀況不好的話,還會影響車輛的外觀和城市形象。完好率不低於95%的話,我覺得這主要是針對現在的單車損壞率比較高、服務水準不高的基礎上提出來的要求。”
在採訪中,一些市民對共用單車的亂停亂放問題表達了不滿。對此,最新發佈的《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進一步明確了8種禁止設置自行車停放區的情形,包括佔用車行道、消防通道、盲道空間,影響正常生産生活秩序的區域,影響通行安全、集散安全的區域等。
王浩表示,共用單車的精髓在於“共用”,而“共用”不僅僅在於單車本身,更重要的是共用城市裏面的道路資源。因此限制共用單車在公共場合進行存放、週轉和維修,其實是維護了更多市民的利益。“我覺得公共空間是提供給所有人來使用的,共用單車企業如果把公共空間作為它企業運營、維護的場所的話,這就損害了其他人的利益。所以為了保護所有人在公共空間裏獲得均等的利益,應當禁止企業利用公共空間來做單車的運營、維護。”
在大數據分析和資訊共用交換方面,《共用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明確規定企業運營平臺應具備大數據分析功能,實時監測車輛運作狀態等數據,並將其上報到政府監管及服務平臺。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公共管理系副教授張智新認為,這條新規將會促進城市的精細化管理,推動實現“更多人共用”、“綠色出行”的原有宗旨。“我想這條規定是有多方面用處的:一個是説督促共用單車行業內良性競爭,如果(一家企業)在大數據方面比另一個公司更有優勢,那麼就更符合現有的政策,在行業內可能更有優勢,有助於優勝劣汰;更大的好處是有助於政府監管部門、交通主管部門等各方面及時掌握市民出行的大數據,從而形成對交通指揮管理的科學決策和判斷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撐。”
目前,中國已有多個城市陸續出臺了近百份政策文件引導共用單車行業的發展。然而,完善的共用單車管理機制,除了需要政府部門不斷加強政策上的引導和規範外,企業也應該通過提高技術手段來完善線下及線上的服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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